上了中学后,狄浩的这种性格特征变得更加明显。
他依然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但他从来不帮助其他同学,也不参加任何集体活动。
老师们都知道他家里条件不好,经常想要在生活上帮助他,但狄浩总是礼貌地拒绝,保持着一种距离感。
中学时代最典型的一件事发生在初二的时候。
班上有个叫李军的同学,家里条件很好,父亲是镇上的工商所长。
李军仗着家里有钱有势,在班上很横,经常欺负那些家境贫穷的同学。
他看狄浩不顺眼,总想找机会整他,但又忌惮狄浩的聪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机会终于来了。
那学期期中考试前,老师安排了座位调整,李军被安排坐在狄浩旁边。
考试那天,李军趁着老师不注意,故意在狄浩的桌子上放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几道数学题的答案。
考试结束后,李军立即举手报告老师说狄浩作弊。
老师在狄浩桌上找到了纸条,虽然狄浩坚持说不是自己的,但人证物证俱在,老师也只能按照校规处理,给狄浩记了一个警告处分。
这件事让狄浩在学校里抬不起头,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连平时器重他的老师们也对他失望了。
更糟糕的是,这件事传到了家里,母亲为此哭了好几天,觉得对不起死去的丈夫。
但狄浩表面上依然很平静,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他照常上课,照常做作业,照常考第一名。
只是偶尔会有人看到,他在看李军的时候,眼神有种说不出的冷意。
报复来得很慢,但很彻底。
那是一个月后的事情。
李军突然在学校里丢了一百块钱,这在那个年代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李军哭着告诉老师,说钱是放在书包里的,现在不见了。
老师让全班同学把书包都拿出来检查,结果在一个平时成绩很差的同学王小明书包里找到了那一百块钱。
王小明哭着说不是自己偷的,但除了他之外没有人有动机偷这笔钱。
他被学校开除了,他的父母也因为这件事在村里抬不起头。
只有狄浩知道真相。
那天中午,他看到李军把钱放在书包里后去食堂吃饭,书包就放在教室里没人看管。
狄浩趁着没人的时候,拿走了那一百块钱,然后在下午体育课的时候,趁着大家都在操场上运动,悄悄地把钱放进了王小明的书包。
他选择王小明作为替罪羊并不是随意的。
王小明平时就有小偷小摸的毛病,曾经偷过别的同学的笔和橡皮,只是数额不大,没有被发现。
更重要的是,王小明曾经跟着李军一起嘲笑过狄浩的穿着。
狄浩觉得这样的安排很合理:李军失去了最信任的狗腿子,而王小明失去了前途,而真正的正义是他亲手执行的。
高中时期,狄浩考上了县里最好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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