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见过?
“你们不是.......怎么会从未见过?”
“是的。在纽约的三年,我们从未见过。他生活在他的圈子里,我生活在我的圈子里,我们彼此没有一丝重叠。”
楚娇娇的声音空洞而沙哑,带着无尽的悲凉,“想不到吧。”
“据我所知,三年前,纽约出现了一家金融公司叫耀光资本,是由华人所创。”
“华人老板很神秘,从不出镜,也不接受任何采访,资金盘的规模很大,也投资孵化了很多产业。”
“如果我猜得没错,那应该是砚清在纽约创立的事业。”
宋锦书勉强笑了笑,“为什么这么肯定?”
“起先我也不确定。”楚娇娇挣扎着坐起来,扯了扯凌乱的发丝,“直到,我回国后看到了林初一的赞助商。”
初一??
宋锦书心里一紧,林初一的职业爆发期确实是在三年前。
那时候,她拿到了一大笔赞助,开始有了专业的团队和训练。
从此以后,突飞猛进。
拿奖拿到手软。
“还有呢?”宋锦书不死心的追问。
“还有?”楚娇娇冷笑,“《QE》最大的资方。”
“两年前,《QE》被集团母公司打包出售,由华人资本接盘,最大的资方就是耀光资本。”
怎么会这样?
他不是一向很讨厌林初一和陆泽谦么?
每次说起两人,都恨得牙痒痒。
..........
纽约的雨裹着咸腥的海风,霓虹在雨幕中扭曲成光怪陆离的色彩。
可惜,他看不到。
肿瘤压迫视神经,失明本就在他的意料之中。
只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他凭借记忆找到曾经居住过的别墅。
好巧,那里也叫砚池别院。
与京州的布置一模一样。
院子里种了一棵栀子花树,是他费大力气从国内运过来的。
不知道是不是水土不服,这棵栀子花树自从移植过来以后,就半死不活的,从未开过花。
人脸识别通过,入户大门缓缓打开。
沈砚清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就回到这里。
他准备了足够多的食物,还有止痛药。
也许,再过半年,会有警察经过这栋臭气熏天的住宅,然后发现他的尸体。
耀华资本里所有可流动的资金全部都以其他名义转到悦美国际,也够悦美国际撑过至暗时刻。
沈砚清捏着水杯,心里暗骂了一句,沈星野也太不争气了。
年轻的时候啃老,老了啃小。
中间还啃过一段时间老婆。
不知是该骂他不争气,还是该嫉妒他命好。
他是故意不带手机的,免得心软。
他什么诱惑都可以抵抗,最不能抵抗的就是宋锦书眼红。
哪怕她还没开始哭,他就心软得不行。
所有原则都不再是原则,她就算要天上的月亮,也会想方设法摘下来给她。
这是他来纽约的第十天,实在太无聊,日子太漫长。
还是学点盲文吧,至少可以打发时间。
他看不到日出日落,也看不到黑夜白天。
唯一能感知时间流逝的,就是太阳照在身上暖暖的,到夜里的海风冷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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