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孩子纷纷效仿,找相熟的长辈凑趣。有找伯父的,有找表舅的,冯昊麟直接扑到冯昊慨腿边,举着羊汤碗要跟他碰。
一时间,大碗碰小杯的 “咚咚” 声此起彼伏,混着孩子们的笑闹和大人的哄笑,倒比正经敬酒时更热闹了几分。
往常王玉耶带冯昊麟出来,那都是收拾得干干净净、体体面面。至于更小的时候…… 那是真不懂事,弄脏了也能理解。
可今天冯昊麟喝完一碗羊肉汤,嘴角、衣襟沾着的油星能反光,冯昊慨从袖中掏出手绢,胡乱给他擦了擦脸,随手就把脏了的手绢塞给堂弟, 反正他是没打算要了。
甚至觉得,待会有必要提醒冯睿达一声,父子俩收拾清爽了再回家,不然冯昊麟这 “原生态” 模样被王玉耶瞧见,少不得又要念叨半天。
吴越位高,左武卫的灌酒大计自然不会用在他身上。借着更衣的由头出来透会气,特意绕了一圈到“家属区”来看一眼。
结果只看了那么一眼,若非身份架子框着,吴越非得发出尖锐爆鸣不可。
先前交出去的还是个粉雕玉琢的小丫头,这会竟弄得跟街边打滚的顽童没两样,脸上、衣襟上全是饭粒和汤汁。
宝檀奴这会儿右手攥着根羊骨,骨头上的肉被啃得干干净净,只剩层泛着油光的白茬。左手捏着个勺子,勺柄被她攥得紧紧的,指缝里还沾着点肉汤的油渍。
宝檀奴从前从没想过还有 “自己吃饭” 这回事,总有穿着体面的仆婢,把温热的食物一勺勺喂到嘴边,她只需张嘴、吞咽,连抬胳膊的力气都省了。
可今天不一样,眼瞧着范静仪、范彝他们围着桌子转,伸手就够得着盘子里的酱肉、酥鱼,挑的全是自己爱吃的,宝檀奴忽然就生出点不服气,凭什么他们能吃一桌子菜,自己只能盯着眼前那一小碗寡淡的米粥?
别看她连句囫囵话都说不清,逻辑却是半点没歪。
她拿起了她的“武器”——一个勺子。
至于能不能真用这勺子舀到菜、送进嘴,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有了 “自己动手” 的架势,这象征意义可比吃到嘴里的东西金贵多了。
吴越这会都顾不上琢磨,宝檀奴左手拿勺子,是碰巧顺手,还是天生左撇子?他更纳闷的是,她两只手都举着家伙,嘴里嚼得吧唧响的,又是哪来的?
正想着,就见范彝踮着脚,用勺子从大盘里稳稳舀了块炖得酥烂的羊肉,肥瘦相间,还带着点浓稠的汤汁,小心翼翼地递到宝檀奴嘴边,奶声奶气地说:“这个好吃。”
他还记得母亲和仆婢喂饭时,总塞些没滋味的东西,哪有自己挑的肉香。
宝檀奴先歪着头,圆溜溜的眼睛把那块肉打量了一遍,看形状是方方的,看颜色是酱红的,又抽着小鼻子轻轻闻了闻,一股混着酱香的肉味钻进鼻孔。是没吃过的新鲜玩意儿,瞧着就好吃。
脖子往前一伸,小嘴张得圆圆的,“啊呜” 一口咬住,含糊地 “呜呜” 两声,小脸上立刻堆起满足的笑意,眼睛都眯成了月牙。那模样,不用问也知道是觉得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