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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你应该怎么完成那四件事!”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但是脑子却在飞快的旋转。鬼市我见的多了,大部分都是地形特殊的聚阴之地。
游荡在阳世的孤魂野鬼们最喜欢的就是在这种地方生活,时间长了,聚集的阴魂数量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形成鬼市。
鬼商人和凶人榜上的通缉犯,最喜欢的就是这种鬼市。因为在鬼市规则很少,基本上就是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而且这里好东西也多,价钱也比国内的鬼商人便宜的多。只要肯多走几个鬼市,不管是什么东西都能买得到。
唯一的缺点就是鬼市并非是长久存在的,一个鬼市,短则七八天,长则个把月,就会耗尽当地阴气,趋于消散的状态。
可红目山下的鬼市能存在这么长时间,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那个葫芦到底是什么东西?好像连镇邪笔记的阴阳篇中都没有记载!
郑克秀见我在那沉思,说:“那地方凶险的很,以你的本事进去,死亡率会很高的。一旦死亡,三魂七魄就会永远留在鬼市之中。你一定要考虑清楚了。”
我说:“前辈,那个葫芦,对我说的四件事来说很重要吗?”
郑克秀点点头:“很重要,这东西甚至是我滞留在喀什城的主要原因!”
我又问:“您的本事比我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为什么没能亲自去取?”
这件事我必须要问清楚了,郑克秀是什么人?大宋第一术士,以他的本事,区区一个鬼市,那还不是来去自如?他既然想要,为什么不亲自去拿?
郑克秀赞赏的看了我一眼,说:“我在等葫芦的主人。只有他才能拿走那个葫芦。”
我目瞪口呆,葫芦的主人,说的难道就是我?亦或是……天生子?那样的话,岂不是说那个葫芦是几千年前的东西了?
姥姥的,几千年前的葫芦,到现在岂不是都快成化石了?
郑克秀见我表情愕然,淡淡的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葫芦的主人,但却知道我肯定不是。所以我在喀什城一直在等他。怎么样?敢不敢去试试?”
我见他表情玩味,心中顿时有气。这家伙要我去取葫芦是假,考验我才是真的吧?一个葫芦,又不是有灵智的小动物,难不成它还长腿了?非主人不跟着走?
借口吧?
我有点无奈,不管是不是借口,我终归是来求他的。他既然出了这道题,咱就得接着。否则的话,就只能灰溜溜的打道回府了。
于是我稍稍思索了一下,斩钉截铁的说:“好!我去取那个葫芦!”
郑克秀见我答应,大声说:“小魂!鬼市图拿给我!”
那只断魂猫哧溜一声从屋子里钻了出来,这家伙嘴里还叼着一个装订好的本子。
断魂猫对我的感官很好,把地图放在桌子上后,就对我喵呜的叫了一声。我知道这家伙智力很高,急忙说:“多谢猫兄了。”
郑克秀说:“皇帝不差饿兵,这份资料是我用了三年时间,收集的鬼市情报。包括鬼市的管理者,外来者需要遵守的规矩,还有一些常年避祸的凶人邪祟,都有记载。事情关乎自己性命,你仔细观看,切莫大意。”
我从桌子上拿过小册子,低头打开翻了一下,就发现上面除了干干净净的字迹之外,还有一些勾勒出来的简易画。
虽说是简易画,但山川河流,地势高矮,完全呈现在画卷之中。正中央的红目山被涂成了红色,在画纸上显得格外醒目。
这就是我即将要去的目的地。
我一页页的仔细翻看,然后牢记于心。谁成想这一观看起来,就给忘了时间。直到天色大亮之后,我才猛然惊醒,原来不知不觉中已经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