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烟亲手写的:【姐姐生日快乐。】
她瞅了眼陆程安,他神情淡漠,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
朝夕敛了敛眸,低头接着拆快递。
但心不在焉极了。
总觉得,陆程安不该是这种反应。
哪怕说一句“你今天生日”,也好啊,怎么能一句话都不说呢?
朝夕觉得奇怪。
甚至隐隐约约地,心里有一种预感。
自从那晚过后,陆程安总是有意无意地提起结婚这词,但每次都是一笔带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总有种是在调笑她的错觉。
但是朝夕今天有种,特别强烈的预感。
尤其是陆程安这么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让她更加确信了。
下午的时候,陆程安接到检察院的电话,他说着一些朝夕听不懂的专业术语,过了会儿,拿起车钥匙,用口型和她说:“我去检察院一趟。”
朝夕点点头。
她低头接着看书。
过了大概十分钟。
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是陆程安打过来的,“我办公室的钥匙忘记带了,在玄关柜那儿,你找找有没有。”
朝夕起身,果然在玄关柜上找到了钥匙,“有的,我送过去吗?”
“你出来吧。”
朝夕打开门,门打开的瞬间,她愣住了。
并不算的走道里,都被红色的玫瑰花铺满,玫瑰花的尽头,站着陆程安。十分钟前,他还穿着慵懒的家居服,可现在,已经换上了正装。
他缓缓地朝她走了过来。
十米不到的走道,他的步伐不快,但朝夕总觉得,从那头走到这一头,她等了不是几秒,也不是几分钟。
她等了太多年。
他在她面前停下,然后,跟变戏法似的变了条黑色的丝带出来,围上她的眼睛。朝夕伸手摸了摸,困惑道:“这是什么啊?”
陆程安绕到她身后,双手推着她的肩往前走:“你待会就知道了。”
等她终于停下来之后。
陆程安把丝巾扯开。
原本放着沙发和茶几的客厅此刻被鲜艳的红玫瑰填满,玫瑰花在地上摆成心形,周围摆放着很多支小蜡烛。朝夕和陆程安站在正中央。
朝夕有点想笑。
她以前读书的时候,也被人用这种方式表白过。
吉他,鲜花,蜡烛。
高调的追求。
但她无一例外都拒绝了。
她向来讨厌这种高调的行为。
可是今天,她心里涌起的不是排斥,不是抗拒,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讨厌。
更多的,是感动。
因为做这些事的人,是陆程安。
陆程安也笑了出来,房间里的窗帘被拉上,只有蜡烛的光在视线里闪耀。他低眸浅笑的时候,眼睑处有一层浅淡的阴影,使得他整个人温柔又缱绻。
他穿正装的时候,大多是清冷疏离的。
很少会有现在这样的,浑身上下,泛着温柔的色泽。
可不管怎样,他都是那个出众又拔萃的男人。在十八岁那年,朝夕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眼睛就牢牢地固定在了他的身上,再没移开过。
多年前他玩世不恭地游戏人间。
再重逢。
他穿着简单利落的制服,神情淡漠又寡冷。
可不管如何。
他浮荡或是清冷,温柔或是疏离。
在她的世界里。
他始终是耀眼又璀璨的存在,始终在她的生命中闪闪发光。
“你总是说我谈过很多次恋爱,其实没有,我认真谈的女朋友,也只有你这么一个,我不记得她们的名字,是因为在我眼里,她们都是无关紧要的人。或许你会觉得我这样不是个好男人,我承认,当时的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人,可是直到我遇到你,我也开始学着做一个好人,”他淡笑着,“只喜欢你一个人。
朝夕笑了出来。
“我也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谈恋爱,而且还是在这个年纪……沈放还调侃我,说是夕阳红恋情。”陆程安摸了摸鼻子,说,“我也很害怕,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会有不开心的时候。”
朝夕摇头:“没有不开心。”
“没有吗?”他欣慰地笑笑,“但我总觉得,我给你的还不够。”
尤其是十年前,没有及时赶到你身边。
迟早要向命运投降。
他为什么不能早点卸下骄傲。
这是他一直以来后悔的事。
“朝夕。”陆程安捧着她的脸,指腹温柔地摩擦着她眼睑处,他的眼里像是注入了无限深情般,眼眸璀璨,含着光,“我之前一直以为,是我先爱的你,直到后来,江烟和我说,我才知道,原来你早在答应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喜欢上了我。”
原来在那个暮春,樱花飘落的时候。
心缓缓坠落的。
不止他一个。
他们的心脏,在同一天,同一时刻,都坠落了。
朝夕的喉咙微哽,语气有些不自然,“她怎么这个也和你说。”
“不好吗?”
“……我也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会成为检察官。”朝夕的情绪瞬间低落下来,那些二人之间互相隐藏于心的秘密,早在彼此不知道的时候,传到对方的耳朵里。
他们始终觉得,自己的执着与等待,似乎不值一提。
陆程安笑了笑,他的喉结滑动,从唇齿间溢出一抹低沉的笑出来,他抿了抿唇,语气很淡地说:“因为害怕你感动,害怕你因为感动,所以才和我在一起,而不是因为喜欢我。也怕这份喜欢里,掺杂着感动。”
他想要的感情,始终是纯粹的,热烈的,像是飞蛾扑火般,想要把对方誓死燃烧的爱。
如果生命是有尽头的,
那我希望我的尽头是你。
沉默了会儿。
“我也总以为,你不喜欢我,所以那个时候装作不认识你的样子。”朝夕低声笑了出来,她仰头看着陆程安,眼神灼灼地盯着他,“我们好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怪我。”
“怪我来太晚了。”
他松开手,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动作缓慢地,在她的面前跪下。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然后从满是零落的花瓣的地上,捡起一支完整的,连刺都没有削掉的红色玫瑰。
他一双桃花眼微敛,笑的深情又极易令人动心。
“我们之前浪费了太多时间,所以现在,我不想再和你互相浪费了。”他收敛起平时一贯的散漫与玩世不恭,眉眼神情中都是认真和专注,仔细听,能听到他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的声线, “我带了玫瑰来娶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朝夕吸了吸鼻子,说:“我愿意。”
嫁给你,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的愿望。
是我十八岁那年,在心底悄悄绽开的悸动,终于在今天开成花。
你是我心上的,第一朵玫瑰。
陆程安帮她把戒指戴好,旋即起身,低头,如视珍宝般地吻了吻她,他闻到她身上有股很淡的清香,细腻又绵长。
你是旁人口中的无人区玫瑰。
或妖冶魅惑人心,或身附利刺,或高傲令人不敢靠近,但在我的眼底,你就是一朵普通的,带着清淡香味的红玫瑰。
但那香味细腻绵长,在我见到你的那一刻起。
一直到十年后,
不对。
至今已是十一年。
我的鼻尖仍旧只闻到那属于你的,独特清冷的玫瑰香。
你是我心上的,最后一朵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