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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百媚(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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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说“你这些年过得还好吗?在国外一切顺利吧,我让你大哥偷偷给你打的钱,你收到了吗,那都是你的钱,是奶奶给你的钱,你不要不舍得用,缺钱了就告诉奶奶……梦里告诉奶奶就行,奶奶醒来一定不会忘记,会告诉你大哥的,让他给你转钱。”

朝夕流着泪,哽咽着“我过得很好,真的过得很好。”

“过得好就好,过得好,就好,那我也就放心了。”老人又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只是嘴里始终喃喃地在说,“我们家朝夕……我们家朝夕……”

一直到半夜两点多。

朝夕才从病房出来。只是一出病房,就看到了对面的季景繁神情僵硬,他伸手指了指另一边,朝夕顺着他的手势看过去。

是季君菱。

她笑容温柔大方,“朝夕。”

朝夕才哭过一场,没有什么精力和她周旋,语气很淡“我就回来看奶奶一次,看完就走,十二点的机票飞伦敦。”

这是季君菱最喜欢朝夕的一点。

通透,大方,面面俱到,永远不会让人失望。就像当初老人生病时,得知季君菱的骨髓和老人相配,季君菱倒也不是不能献,季家对她有恩,但老人的年岁已高,医生也说了,献骨髓有风险,也不一定能治好老人。

不是不能献,也不是一定要献。

就在她犹豫的时候。

是朝夕来找的她。

季君菱那时就说了一句话“那我总得得到点什么啊,你说对吧,朝夕?她是你的亲奶奶,但不是我的。”

朝夕太清楚季君菱这个人了。

她有野心,所以能够在季家占有一席之地,而她的野心,缺少了一点儿能够让她站稳的东西。

那样东西叫做身份。

是季家大小姐的身份。

虽然她是名义上的季家大小姐,但整个季家上下包括季君菱本人都清楚,只要有季朝夕在的一天,季君菱便永无出头之日。

朝夕看着她,说“你献了骨髓,我离开季家。”

季君菱意外地看着她“你真能离开季家?”

“你知道的,我对这些从来都不在意,”朝夕是真的不在意这种东西,更何况牵扯到她的至亲至爱,哪怕再在意,她的取舍,也是舍去这些外在的东西,“你答应我,我也能够答应你,我从不食言。”

季君菱“好。”

后来,季君菱献了骨髓,幸运的是,老人年事虽大,但手术没出意外,在医院安心休养之后,医生给了家里满意的回答。

而朝夕也没食言。

她离开季家。

又离开南城。

一去就是七年。

这七年季君菱依靠着季家大小姐的名号过得一帆风顺,季家本身就是一张通行证,而她又是季家唯一的大小姐,自然享受到了无数的吹捧,工作上也便利不少。

知道朝夕回来是很意外的事情,她有位朋友在机场看到一个人,觉得和朝夕很像,于是拍照发给季君菱。照片模糊不清,季君菱也很难辨别。但她的心底始终不安,于是晚上加班之后便来医院。

没想到。

真的是朝夕。

其实也没什么想不到的,老人是朝夕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病危通知书都发了三次了,朝夕怎么可能会不回来。

季君菱笑容大方“没关系的,奶奶生病,你回来看是正常的。”

朝夕连和她虚与委蛇的力气都没有,她连续三天没有休息,又飞了十多个小时,中途零零碎碎的倒是睡了两三个小时,但依然不够,身体疲乏到了极致,精神状态也不太好,她苍白着脸,说“季君菱,我说过的话我会做到的,我累了,我要回去休息了。”

她看了季景繁一眼“走了。”

季景繁走之前,语气怯怯“姐姐,我送……”当着季君菱的面叫朝夕姐姐似乎已经不太合适,他改口,“我送她回去。”

季君菱“是要送的,毕竟来看奶奶,也是客人。”

装的再大气又如何,到底还是小心眼的人。斤斤计较到了极致。

后来回酒店的时候,季景繁和朝夕道歉。

朝夕摇了摇头“你又没做错什么。”

老人隔天醒来之后见到季铭远,抓着他的手,颤巍巍地说“老头子,我昨天见到朝夕了,我们家朝夕,还是那么好看,她在我面前哭呐,你说她哭什么,人老了,都要走的,这有什么好哭的,对吧?”

季铭远以为她做梦了,毕竟她总是梦到朝夕。可她住院之后却没梦到过朝夕,这是她第一次梦到朝夕。

他笑着,配合着她,说“是啊,有什么好哭的呢。”

却又在心底苦笑。

老人是在那天下午走的。

或许是因为唯一的心愿完成了,见到了朝夕,她再无遗憾了。

朝夕是一下飞机就知道了这个消息。

她把帽檐往下压,拿起行李,脚步镇定地往前走,看似一切无恙。

但是帽檐底下,脸上的口罩已被泪水浸渍。

……

……

季君菱温柔地笑着“尹落和我说你回来,我还不太相信,我昨晚甚至还回了趟家,爸妈也不知道你回来的事。”她把口红放进包里,落落大方道,“我这段时间在外地出差,倒是错过了许多东西,要不是尹落告诉我,我都不知道,原来你进市立第一医院了,甚至还和陆程安在一起了?”

提到陆程安,朝夕的眼神闪了闪“怎么?”

季君菱“陆程安倒是挺出乎我意料的,能等你这么多年,并且还不在乎你的身份,你知道吗,当初他为了你转专业的。”

朝夕脸色一滞。

季君菱没注意到她的神情变幻,自顾自地说,“你说他也真是够奇怪的,分明之前还女朋友不断,突然间性情大变,尹落使了点儿小花招,到处传他陆程安是因为和她分手、一蹶不振所以才单身不近女色的,后来传到陆程安耳里,他脾气那么好的一个人,当场冷下脸,说他是为了你朝夕。”

“哦对了,他之前不是和沈放大哥他们一块儿创业开沈氏的吗,就连大哥都说他是个合格且成功的商人,假以时日一定能够让沈氏发光发亮的,结果没想到他突然转专业了,学的还是法学,他家人劝了他多少年转专业的事儿啊,结果都没一个你管用。为了让你俩的婚约作数,他竟然就去学法学了。”+

“朝夕,”季君菱背倚着墙,她仍旧笑着,但目光冷而淡,上下打量着朝夕,语气嘲讽讥诮,“你到底哪里好了,值得他惦记你这么多年,甚至为了你放弃之前所有的付出和努力,过自己并不想过的生活?”

季君菱还在说话,但朝夕已经听不进去了。

她想起那天她回大院的时候。

季洛甫和她的对话。

季洛甫“人哪儿会那么容易改变。”

朝夕说“陆程安不也变了吗。”

“他也是没办法。”

她听了只觉好笑,“难不成有人逼他。”

夜色昏沉,而她的视线飘浮着,也没注意到季洛甫隐晦的眼神,“你真以为他一直都随心所欲?”

朝夕那时也没往心里去“难道不是吗?”

季洛甫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呢?

朝夕想了想。

季洛甫当时的原话是“人么,被逼过一两次就会学乖了,就会知道随心所欲是要付出代价的。”

她当时不以为然。

而当下——

她突然明白了季洛甫说的“学乖”到底是指什么了。

原来人真的没有那么容易改变。

原来陆程安也不是随心所欲的。

原来陆程安是真的很爱很爱她。

不止是用了十年的时间爱她,他甚至把自己的今后余生都当做赌注,只为了多年后的再次相遇时,他能够坦然无畏地对她说一句,

“朝夕,我们的婚约还作数。”

所有的付出都保持缄默,再爱也不值一提,他卑微到,只想用婚约把她绑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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