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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刚开始,我就有些怀疑,凭我爸那样的德行,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年轻的女人对他死心塌地,原来,我是进入了一个局。
从那次洗澡,洗手间的门缝里钻进去,就在也出不来了,我是在难以想象,这个我深爱的女人,竟然会是要杀了我的人。
害死了我父亲,害死了我爷爷,就是为了财产!
洞悉了真相的我,心中突然感觉有些刺痛。
有句话叫做有多爱就有多恨,我曾爱得深沉,如今也恨得疯狂,我的脚印,就踩在曾经那个男人站着的地方,看着他肆意的玩弄着白雪,抽着雪茄。
曾经,与白雪在床上贪欢的人不正是我么?交换了位置,却没有交换身份。
我依旧是他们手中的棋子,用来谋夺财产,而如今,我已经成了一招废棋。
攥紧的拳头,指甲深深的刺入血肉之中,可是,我已经麻木,我几乎想要冲进去,将那对狗男女卸了,可是,我知道,我办不到。
他是道上混的,凭我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怎么会是他的对手,不过是羊入虎口,随了他们的意罢了。
财产已经被他们得到,在白雪的名下,我变得一无所有。
这世界,弱小,本就是一种罪过,对于弱者,没有丝毫的公平可言。
十几年的冷漠与白眼,教会了我两个字,那就是隐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我还没死,终有一日,我要这对狗男女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那一夜,月黑风高,趁着他们还没有发现,我孤身逃离了那里,带着仇恨与不甘,女人,实在是这世上最温柔致命的武器。
两天之后,我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身上的钱已经花光了,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可我只有十七岁,找工作人家也先我未成年人不要我。
但就在那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和我同龄的人,他叫张强,我叫他强子。
幸好我先前练过唱歌,他说我嗓音不错,而且人长得也帅气,不愁没饭吃。
在强子的介绍下,我们一起一家夜总会当歌手。
刚刚步入社会的我,总算是体会到了这繁华的都市之中生存,是何等的步履维艰。
我们受人白眼,让人欺凌,却不敢反抗,因为,我们就是个打工仔。
夜总会,经常在三四点才会散场,而我们就是一整夜的唱,嗓子都喊哑了,火辣辣的疼,但是,从来没有人在乎。
对于那些有钱的男人来说,他们只在乎夜总会里面的女人骚不骚,胸脯挺不挺,屁股翘不翘,脸蛋儿美不美,能不能搞上床。
那天晚上,有个喝醉了酒的客人发酒疯,让我和强子当着所有人的面跪下来给他唱一首征服,我们不答应,就被他打了一顿,老板也顾忌那人的势力,当场扇了我们两个巴掌,才算是息事宁人。
那天晚上,我和强子喝了很多酒,也说了许多掏心窝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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