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天街那边做什么?”经理发动车子,边跟他闲聊,还不忘提醒他,“车后座有零食,你要是饿了也吃点。”
徐朝宗摆手,“不了。我室友今天生日。”
车子缓缓驶出停车场,六点不到,燕市已经被暮色笼罩。经理拉长了音调,调侃他,“果然年轻人就爱跟年轻人玩,我们部门最年轻的都三十,难怪上次聚餐叫你你不肯来。是不是觉得跟我们有代沟?”
徐朝宗淡淡一笑,“没有。那次是真的有事,您也知道我在给一个高中生当家教。以前同学的聚会我也不会参加。”
经理闻言便跟他开玩笑,“那这次去是因为聚会上有你喜欢的女孩子吗?”
这话题跳跃太快。
经理之所以提起这个,纯粹是下午在茶水间碰到前台,前台偷偷问他,那个又高又帅的大学生有没有女朋友。
他只是顺口一提,却没想到徐朝宗竟然沉默,不免感到诧异,“真是有喜欢的女生?”
徐朝宗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可他得承认,他之所以会去殷明的生日聚会,也的确是因为孟听雨会在。
见徐朝宗并没有想说的意思,经理也不再追问。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徐朝宗实在内心烦闷,竟鬼使神差地开口道:“我有一个朋友……”
其实话说出口的那一刹那他就后悔了。
他并不习惯去倾诉什么,他也不觉得跟别人倾诉会得到什么有用的建议。
回到这具十九岁的身体里,那些独属于这个年纪的各种情绪他都无法抛却。至少,如果他还在自己的身体里,并没有重生的话,他不会像现在这样焦躁,仿佛有一头猛兽关在他的心里。他是多出了十几年的人生经验,可他的感情经历里,除了一个孟听雨画下过浓重笔墨以外,再没其他人来过。
他这几天甚至在渴求一件事。
让他回到三十七岁的身体里,哪怕半个小时都行。
那样的话,可能他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没等徐朝宗反悔,经理就意味深长地说道:“然后呢,你的这个朋友怎么了?”
徐朝宗沉默。
他不知道该如何在不被别人当疯子的情况下讲述清楚他所经历的一切。
“你的朋友是不是有一个喜欢的人?”经理引导着他,“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好像大多数都是为了感情烦恼。可以理解,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因为失恋买醉结果酒精中毒还进了医院。这件事你可别对别人说,我老婆现在还会拿这件事来笑话攻击我。”
徐朝宗何尝不知道自己的把戏已经被经理看穿了。
他很无奈。
可能是这样的气氛跟环境,不聊点什么也说不过去,他试图让自己放松,缓缓道来,“他……的那个人现在有男朋友,但是她的男朋友几个月后就会出国,还会在国外定居。”
经理心想,刺激。
面上却不显,故意问道:“那他们感情深厚吗?谈了很多年?”
大概是这句话激怒到徐朝宗了,他皱着眉头平声道:“没有,才谈,很浅,没有任何感情基础。”
简直脆弱得不堪一击。
经理了然,又问道:“那这个女生会跟她男朋友一起出国吗?他们有计划吗?”
徐朝宗想都没想,斩钉截铁道:“绝对不可能,她不会的。”
开什么玩笑。孟听雨是绝对不可能跟盛韬出国的,盛韬算什么?当年他毕业时,也在犹豫是究竟留在燕市还是去深市,那会儿她也要准备实习,他问过她,要不要一起去深市,那边机会也很多。她很坚决地拒绝了。
那时候他们都谈了几年,感情浓度绝对不是现在的盛韬可以比拟的。
她说,她是独生女,是绝对、绝对不可能为了别人离开她父母身边的,即便是她的男朋友。
燕市有她的家人,也有她的朋友,她在这里出生成长,她并不向往别的城市。
他们当年那样相爱,感情那样深厚,她都不会为了他去深市,深市离燕市虽然也不近,但好歹都在国内,即便如此,她都拒绝,更何况是为了感情并不深厚的盛韬去国外,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经理被他这语气都吓了一跳,问道:“这么肯定?”
徐朝宗:“她绝对不会跟他出国,我确定。”
经理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之后才道:“按照我的人生经验,分手的概率很大。”
“不是概率很大。”徐朝宗语气低沉,“是一定会分手。”
“那就叫你……朋友别太心急,要耐得住性子,反正他们会分手,实在喜欢的话,就慢慢等着吧,等他们分手。”
恶趣味令经理哼唱了一首歌的几句旋律。
你知道我在等你们分手吗。
徐朝宗眼眸深沉。
他跟孟听雨在一起那么多年,无论他们有没有分开,他都希望她过得很好。
理智告诉他,他不应该打扰她现在的生活,以她的心智,她完全可以处理好之后跟盛韬的种种。
可理智不争气,它没办法占据他大脑的全部。
他会愤怒,会焦躁,会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