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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锈春刀 澜哥,你喜欢什么样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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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哥,”陈丰宝叫了他一声,“方可蒙叫你去说什么了?”

费澜从兜里掏出打火机在指间转着,懒洋洋的,看不出喜怒。

“害,能有什么,每次都是那么一件事儿,男儿当自强呗。”高临浩说道,他现在可不敢触费澜的霉头,费澜爱听什么,他就捡什么说。

陈丰宝喝了一口手里的可乐,看向高临浩,“浩子,你也劝劝澜哥啊,申大不能失去澜哥这个人才啊,京大不是在澜哥初中时就看中他了吗?这么下去总不是个事儿......”

说这些话的时候,费澜缓缓抬起眼睑,看向陈丰宝,淡淡的眼神,高临浩太阳穴猛地跳了一下,他跳起来捂住陈丰宝的嘴,“就你他妈会说话!”

高临浩边按住挣扎的陈丰宝,边强颜欢笑,“月黑风高,我们来聊点儿开心的话题吧。”

安静了片刻,费澜竟然接话了,“比如......”

陈丰宝一张破嘴从高临浩手心底下逃脱出来,“比如你们喜欢什么样的人啊?”

高临浩本来觉得这个话题也算不上开心,但他忽然想到今天下午的时候叶令蔚也问了自己这个问题,正好趁这个机会得到答案了告诉叶令蔚。

李敬先回答了,“如果不能找到同我一般灵魂滚烫的女子,这辈子,独身也罢。”

“罢罢罢,你赶紧罢去吧,罢了去出书。”高临浩语速飞快,这种问题,让李敬回答,答案绝对稀奇古怪。,想都不用想的。

陈丰宝看向高临浩,“你呢?”

高临浩愣了一下,“我?我还没想过。”

“切。”

高临浩懒得搭理他,他眼巴巴的等着费澜的回答,“澜哥你喜欢什么样的?”

费澜没有立刻给他答复,他望向教室里边,坐在最后排那个好看扎眼的男生,趴在桌子上,伸手在勾玩着同桌笔盖上吊着的毛绒小球。

楚然烦死了,他恶狠狠的瞪着叶令蔚,后者抬眼无辜的看着他,他登时就跟被戳破了的气球,气一下子全都给泄没了。

“你不要玩了,”楚然故作老成,亲自帮叶令蔚打开书,“你该学习了。”

“漂亮的。”费澜说。

陈丰宝和高临浩很是赞成的点点头,漂亮嘛,人都喜欢漂亮的,这很正常,还有呢?

“有点脾气的。”费澜看着教室里的叶令蔚,淡淡道。

有点脾气?怎样算有点脾气?

高临浩跟陈丰宝对视了一眼,高临浩小声问,“澜哥,你为什么会喜欢有脾气的啊?”

不都应该喜欢乖巧可爱的吗?

几秒钟过去,费澜笑了一声,眼里某种意味丛丛而生,“不容易哭,经弄。”

不容易哭?

经弄?

不容易哭?

经弄?

为什么哭?

弄什么?

很是迷茫了一会儿,陈丰宝最先反应过来,接着就是高临浩,两个人抱着嗷嗷叫,“澜哥吊,吊还是我们澜哥吊!”

李敬慢半拍的“哇哦”了一声。

“......”

-

快国庆了,道路两边的香樟树干和路灯灯杆上插了小国旗,晚上的风悄悄的被渗透进了凉意,申城入秋的标志是雨,连着下一个星期的雨,秋天就来了。

入冬也是同样的仪式。

叶令蔚住在学校旁边的南玻路,紧挨着一座玻璃建造的花屋,花屋每天营业到晚上十一点,叶令蔚回家经过时,花屋里边亮如白昼,半边天光都被照亮。

花店老板正在门口侍弄一盆绿萝,手里拿着白色喷壶,看见叶令蔚,微微愣了一下,看见对方身上的校服,礼貌的打了一个招呼,“刚下课?”

不认识也能打招呼,花店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叶令蔚点点头,说了声晚上好。

“你等等。”老板叫住他。

叶令蔚停下脚步,没等两分钟,老板就从里面出来了,怀里抱着一大束进口的宫灯百合,他递给这个漂亮到令满屋的花都黯然失色的少年。

“我们店每天打烊都会扔掉不少的花,遇见就是缘分,你拿回家吧,插上了还能管差不多一个星期。”

老板很热情。

叶令蔚垂眸看着这束鲜艳欲滴的百合,怎么看也不像马上就要扔掉的样子。

半晌,叶令蔚抬起头,嘴角带着淡淡的,语气骄矜,“别人扔掉的,我也不会要。”

老板愣住,他还没反应过来,少年转身就离开了。

他低头望着怀里没能送出去的宫灯百合,喃喃自语,怎么会是要扔掉的呢?

也是,老板想到刚才不小心瞥到少年书包上的手作玩偶挂件,小小的一个,是国外一个隐居在田园的手作大师亲手制作的,每年就作两个主题,一个主题十个不到,且每个都不一样,重金难求。

还有,他抬眼望向绿玻路里立着的几栋高楼,能住在这里边的人,怎么可能缺这一束花?

他很少到绿玻路的花屋,这里只是分店,今天是过来的第三次,他三次都碰见了这个少年,即使对方还身着高中生的校服,三中的校服,申城最优秀的高中学子聚集地,他仍旧一时冲动地冲了上去。

跟他想的一样,拥有这样一张脸的人,脾气不可能温柔谦良到哪里去,他不应该送对方宫灯百合,他应该送今天早上刚刚空运过来的白色野玫瑰。

仅此一束的白色野玫瑰,生长于深山里的悬崖上,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为稀少和名贵的野玫瑰品种之一。白如雪薄如蝉翼的花瓣,层层叠叠包裹着花蕊,花期只有一周,绽放的花瓣不能碰,一碰即落,非山泉水不能养活,但它花杆上的刺,却比任何玫瑰的都要尖利,被刺破的地方,会肿胀,奇痒难耐。

但因为它近纯似妖的美貌,每年依旧有源源不断的人以身涉险深入老林苦寻它。

这是他花高价竞拍得来的,他非常愿意将它赠与那个少年。

叶令蔚把这事儿抛在了脑后,打开客厅的灯,弯腰换了鞋,抬眼就看见茶几上的蛋糕。

蛋糕小小一个,用白色的纸盒转着,外边用银色的带子系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带子上坠了星星点点的透明的水晶,在吊灯底下熠熠生辉。

是杏仁的蛋糕,杏仁是原身很喜欢的食物,但这类的干果原身都不能吃太多,没有东西是他可以没有止境的吃的。

旁边卡片上写了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

-叶娇娇收。

直觉告诉叶令蔚,蛋糕是叶岑送的。

原身深知他大哥的字迹,直觉绝对是正确的。

叶令蔚叹了口气,盘腿坐在了柔软的毛毯上,进口的羊毛地毯,十几万一张,不能碰水,只能用专业的洗涤剂手洗。

解开蝴蝶结,叶岑这是打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包装盒完全的舒展开在茶几上,三角的蛋糕显得无比精致华美,薄薄的杏仁片镶嵌在蛋糕的侧面上,在顶上做成花朵的形状,延伸下去,是用薄薄的芒果片卷成的云朵。芒果片薄得几乎能透光,明黄色的芒果与奶白碰撞在一起,异常刺眼。

叶令蔚愣了一下,随即缓缓笑了。

蛋糕十分“不小心”地掉落在了地毯上,昂贵的羊毛地毯上,蛋糕被随意的丢弃在上边,杏仁片,奶油,沾上奶油的水晶绑带,还有似乎是始作俑者的芒果,污染了一大块地毯。

叶令蔚手里把玩着蛋糕自带的叉子,叉子也好看,金色的,在指间很有质感。

他瞥了一眼地毯上的狼藉,波澜不惊,他不吃黄色的水果,原身也不吃,从小就不吃。

直到客厅里被奶油的香气填满,叶令蔚才从书包里找出手机,找了一个角度把地毯上的蛋糕拍下,点开叶岑的微信,漫不经心的发了两条微信过去。

[叶令蔚:图片]

[叶令蔚:大哥,地毯被我弄脏了怎么办?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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