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大集之日。
天才蒙蒙亮,县城门还没开,城外排着长队,队伍中人大多都推着板车担着货担,是进城做买卖的小商贩。
城门两旁的空地上,支着三两早点摊,热气腾腾的蒸雾袅袅攀升。
进城的人都是从附近十里八乡赶过来的,走了半宿,正是肚子饿的时候,而且一道城门之隔,城里的价格可要比外面摊子上的吃食贵个一两文。
所以城门口排队等候入城的人,大多都会选择在城外早食摊子上买些吃的应付两口。
虞意也是如此,她一到县城门口,就熟稔地到一个早食摊前,花十文钱买了十个大肉包子。
她自己吃两个,给跟在她身后的丹顶鹤吃八个。
这只丹顶鹤长得修长挺拔,足有人高,白羽如初雪,黑羽如墨砚,头顶上的一抹红更是鲜艳若朱砂,一看就不是凡鸟。
站在它身旁的姑娘亦是白裙飘飘,雪肤乌发,一双灵动的眼眸乌黑透亮,神光湛湛。一人一鹤站在一起,当真就如古画儿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姬一样。
——如果忽略掉她手里抓着的大肉包子的话。
在寻常百姓眼里,仙鹤属于仙家坐骑,向来都只在仙山福地出没,偶尔听到鹤鸣,也只能遥遥仰望一眼仙鹤凌空飞过的英姿,很少会有仙鹤降落在这么一座平凡的小县城里。
然而,这只仙鹤却是个例外。
众人已经不记得这只仙鹤和养它的小仙姑是何时出现在柔南县的,反正得有好几年了。
大家起初还对他们好奇,现在已经见惯不怪了,盖因为每逢初一十五的大集,大家都能在城门口看到他们。
小仙姑每逢大集就会带着仙鹤来县城里摆摊,售卖一些辟邪镇宅的符箓,帮附近百姓解决一些普通人解决不了的妖魅祸患。
她收价不高,要是银钱不够,也可用瓜果粮肉兑换,皆是明码标价,从不白拿别人的东西,全然不像别的修士那般目下无尘,高不可攀。
柔南县的人都对这位小仙姑颇有好感,每逢她来,集市都要热闹几分,有专程想来瞧她一瞧的,也有有事想请她帮忙的。
虞意在城门打开之后入城,一同入城的人都热情地跟她打招呼,一口一个“小仙姑”地叫着,询问她今天会在城中哪个地点支摊。
“我先带着鹤师兄四处逛逛,走到哪里便算哪里,这得听鹤师兄的。”虞意笑着应道,乌黑的眼瞳盈满朝阳的暖光,甜得像是融化的焦糖。
她容貌本就生得好,粉面桃腮,唇红齿白,修仙之人在寻常百姓眼中总带着几分疏离凡尘的气质,让人不敢亲近。可只要她一笑,这几分疏离便尽皆融化在她的笑里,让人瞧着就心生欢喜。
丹顶鹤在她旁边煞有介事地点点脑袋,当真有那么点“师兄”的威严。
众人都知道她这个规矩,没有继续追问,入城之后,大家各自分散赶往城中不同街道忙活生计去也。
虞意则和鹤师兄在城中闲逛,采买添置一些家用。
柔南县只是一座小县城,规模不大,她在这个县城里逛了五年,哪里有什么商铺都心里门清,很快就将该买的东西买完,塞进储物袋里。
这样的生活悠闲是很悠闲,但属实有点乏味了些。
虞意仰头望了望头顶辽阔的天空,百无聊赖地叹一口气。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连集市都再逛不出新花样的日子,实在太难熬了!
要是早知道评论一句就会穿越,她看文的时候就该把自己的双手绑起来。
虞意每每想起来都忍不住打自己的手,叫你手贱叫你手贱,看文就看文,为什么非要留一句“女主也太惨了吧,我还和女主同名,该不会穿越吧?”
结果一语成谶,发完这条评论,她就被一阵电流击过,真的穿进这么一本恨海情天的狗血虐文里,成了里面被虐身虐心的小白花女主。
要知道,整本书加上番外,一共都才八十万字,她就被男主和各路男配女配狂虐了七十万字!剩下十万字里女主与过去和解,真爱无悔,和男主HE了。
HE了……
男主裴惊潮,书名《惊潮》,从这个书名她就该猜到作者根本就不爱她!
虞意至今都还记得原著结局时,上面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着:她笑着回首,可眼中再也没有了初见时令他惊艳的清亮神光。
这狗男人,就属他把女主伤得最深,到最后竟还嫌弃她眼里没有光了。
虞意穿入书中时,正好是小白花女主初遇重伤昏迷的男主,用树藤编成一个小木筏垫在他身下,累死累活地把他往家里拉。
眼看都已经拉到家门口了!
虞意一想到救下男主后,即将到来的七十万字虐身虐心剧情,当即就狠狠打了一个寒颤。
即便裴惊潮作为原著作者最爱的好大儿,生得是玉树临风,剑眉星目,就算狼狈得浑身染血,昏迷不醒,也还颇有几分姿色,虞意都对他生不出半分好感。
她左右一思量,从院子里找来把柴刀,在他脖子上来回比划半天,终究没敢下得去手,最后拉起小木筏掉头,将他拖进旁边的树林子里,挖坑埋了。
埋完后还在夯实的坟堆上面用力跺了两脚。
虞意冲回原主家里,收拾细软,当天就一把火烧了小木屋,选择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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