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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天意心里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恶心的情绪。
只是,他还没有说话,一旁边差不多听出事情大概的张愿欢小脸一垮。
“呕……”
“现在这社会,怎么会有你这种人呢?那个什么侯总是吧,你要拍马屁献殷勤换个地方,而且,你把话说这么恶心,还让不让人吃饭了!”张愿欢被恶心到不行,下意识的抓起姜天意放在桌上的红玉,咚咚咚解恨地砸了起来。
看得胡大师一阵心神战栗。
一脚踹躺下刚要驳斥张愿欢的侯登峰,胡大师努力让自己朝张愿欢做了个冷静的动作。
让侯登峰,顺着胡大师这一脚,干脆躺在地上装死了。
他想得明白,今天自己来一花一素本来就是替胡大师找回场子的,既然胡大师都亲自来了,那自己就做好那个摇尾巴的哈巴狗就行了。
现在主人嫌弃自己碍眼,自己就躺下就行了。
毕竟,做狗嘛,还是要有自己的觉悟的。
只是,侯登峰在躺下的时候,还不忘小心翼翼地抹平了西装后背的褶皱。
都是自己一分钱一分钱挣得,自己受罪没事,跟着自己的谁都不能受了委屈。
“这位小姑奶奶,有话好好说,咱别砸东西成吗,您轻点……”
张愿欢这才反应过来,看了眼手中的红玉,然后又看到姜天意想拦却搁置在半空中的手,娇俏地眨了眨眼睛,吐了吐舌头,放下了手中红玉。
胡大师这才长出了口气。
姜天意手掌继续摩挲红玉,想了一下,忽然抬头对躺在地上装死的侯登峰叹了口气。
“我有一个办法,能吞罪孽,侯登峰,你要不要试试?”
侯登峰在地上舒服地翻了个身,就当没听见。
心里暗自腹诽。
我呸,当着大师的面,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姓姜的小子把我老侯当成什么人了。
姜天意皱了皱眉头。
“你就不想回到正常人的生活,要知道,你现在这样替别人担着无妄之灾,很危险……”
侯登峰干脆堵住耳朵,躺在地上翘着二郎腿,哼起了小曲。
“姜先生不用白费力气了。”胡大师忽然轻笑一声。
“鄙人知道,你把孙存,侯登峰,范子鹏聚在一起,制造现在这个局面,肯定是有自己的考虑,而且所图者,也绝不是让他们知道我真实面目这么简单。”
“鄙人也知道,孙存跟范子鹏知道了我在他们身上做的事情之后,肯定会毫不怀疑的倒向姜先生那一边,但侯登峰,我劝先生不要费心了……”
“毕竟,一个无牵无挂且又穷怕了的人,好容易由俭入奢,看到了迷人眼的花花世界,是没有理由再去过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过了今天看不到明天的日子的。”
胡大师信誓旦旦,黑乎乎圆润的脸上,满是自信。
姜天意这下真的皱起了眉头。
侯登峰此人很关键吗?
是的!
至少,对之前上奏九霄的那封敕书来讲,很关键。
因为,姜天意为胡大师布局的机锋,是在此人身上出现的。
既然机锋出现在侯登峰身上,那后面的事情,离了侯登峰,恐怕还真有些难度。
这不是迷信,是事情发展的自然规律。
万物起始之处,亦是众生回归之地。
而且,在胡大师看来,侯登峰是他转移别人罪孽的一条狗,但在姜天意看来,这个侯登峰……
有大用!
替人身背罪孽,不是什么人都有这个命的。
而且,还背着罪孽,活蹦乱跳的生生把自己折腾成了三川名流。
天意三卷中有记载,替人背业,非千斤之命不可得!
而千斤之命,正是仅次于自己王不留行命格的最重命格!
所以,这个侯登峰,姜天意也势在必得!
只是,这些,胡大师不知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