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马咋呢?你的芙拉里呢?你的布嘎迪呢?”
“这边没有我爷爷的车库,再说,跑长途用那种车,不是自找苦吃?”
“那就用这个?”
“这不挺好?真皮座椅,转弯灵活,安全气囊,油耗低。关键是放哪都安心,法兰西的治安,你懂得。”
李乐一时无力反驳,只好点点头。
看着小雅各布把钥匙捅进锁眼,拧开锁,这才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把包扔到后座,座椅调到最大,等到伸开腿,忽然想起来,“哎,不对,你说跑长途?啥意思?”
“直接去里昂啊。”
“嘿,怎么个意思?合着巴黎不待了?”
“回头开车带你凯旋门几个地方转一圈,你趴车窗上瞅瞅得了,没啥好玩的,你们不是有句古话,叫看景不如听景?现在的巴黎,大概就这个意思。”
“不会吧,浪漫之都哎。”李乐眨么眨么眼。
“再浪漫也抗不过清洁工罢工啊。”小雅各布打着火,摁下手刹,撇了撇嘴,“其实,原来有清洁工也不咋地。”
李乐半信半疑的系上安全带,“突突突”几声,富康一溜小跑,进了市区。
一开始李乐还觉得这个城市很正常,因为天气的缘故,似乎比伦敦还来得讨喜一些。
只不过,真的进了所谓的小巴黎,李乐才记起在哪本书上看到的,形容这个城市的话,又美又脏,又臭又香。
充满怀旧主义,各种造型风格,艺术感极强的建筑物,临街的那一面,都是光彩照人,但是被遮挡的,隐蔽的侧面背面,却是各种口号或者不明意义的涂鸦。
街边漂亮的带着铁艺装饰的路灯底下,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垃圾箱,各种有袋子,没袋子的垃圾,小山一样的堆在那里,行人从旁边走过,神态轻松,见怪不怪,仿佛这些和自己无关。
李乐甚至瞧见几只尺把长的大耗子,慵懒的泛着肚皮,躺在半人高的垃圾堆上晒着太阳,看到车窗来的李乐,颇有兴趣的抛着媚眼。
挂着LV、YSL、CHANEL这些品牌招牌店铺的窗台下,时不时出现拉着小车,拖着纸箱,衣衫褴褛,性别年龄肤色各异的流浪汉,带着猫狗,坐在地上,举着写有“我需要一块钱”、“给我一个面包”字样的纸壳子沿街乞讨。
造型别致的,五颜六色充满时尚感的电话亭里,要么躺着人,要么堆着塑料瓶。
巍峨高耸的埃菲尔铁塔,离老远就闻到一股子尿骚味。
没烧了的巴黎娘娘庙成了一些站在塞纳河边上撒尿的人的背景。
贝大师设计的玻璃金字塔,钻石一般矗立在卢浮宫广场上,阳光下熠熠生辉,散发着夺目的光。而在这片光的映衬下,则是各种兜售纪念品、地图的黑叔叔、绿叔叔、黑绿叔叔。比兵马俑、紫禁城门口的人还要多,但这些人,肯定比远在万里之外的同行们的坑人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为什么,瞧瞧当着慵懒的法兰西警察的面,就看把手伸进游客背包的吉普赛小姑娘们就知道。善良美丽恋爱脑的艾丝美拉达终究是欧洲流浪民族中的另类。
混乱的交通,没头苍蝇一样的各种摩托车和小推车,在车流中来回穿梭。
总是有人闯红灯,上至拄着拐的老头老太,下到背着书包的学生,不分男女,且走的相当理直气壮,意林读者洗秃噜皮都洗不白的那种。
自打进了城区,小雅各布眼观六路,嘴喷八方,不断伸出头和行人、司机对骂,李乐听不懂,但明显能感觉到,言辞程度肯定比“TMD”要高的多。
而街边,却依然是成群成片,坐在店铺门口,一边吸着尾气,一边喝着咖啡的人,体现着浪漫和优雅。
种种反差,让李乐一时间有些不可思议。
“怎么样,理解我刚才说的话了吧。”
刚和一个插队车司机比划完中指的小雅各布,把上半身缩回车里
“那你不喜欢这个城市?”
“没有啊,很喜欢啊。”小雅各布喝口水,润了润因为骂架而干燥的喉咙。“如果你只是把巴黎当做一个城市来看,那就错了,他不只是一座城。”
“脏乱的环境,流氓酒鬼。小偷流浪汉,杀人犯黑帮奸诈的商人,肮脏的政客贵族,从大仲马到司汤达,从伏尔泰到雨果,几乎每一个作家都描绘了这个充满了贫苦的人民和随地可见的病毒和死亡的城市,现在就好了么?十三区是个是个什么地方,你肯定听说过。晚上尽量别出门,上街注意看好自己的钱包,每个来这里的人都会得到的叮嘱。”
“但这里,依旧有最好吃的羊角面包和咖啡,世界上最好的西餐,一个月逛不完的博物馆和建筑,世界上最多的艺术家和最好的歌剧院,艳儿不俗的红磨坊和丽都。常去常新的蒙马特。”
“这是个有着两个极端的城市,美好与丑陋仅仅一墙之隔,你看到什么,就是什么,没有遮掩,优雅和粗鄙共存。”
“包容的文化和人群,精致,自大,风流、鲁莽、虚荣和不成熟的天真集于一身的两面派的巴黎城和巴黎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里可以给你厌恶的一切,也可以能给你喜爱的一切。世界上似乎没有哪个城市能像这里一样,具备这所有的要素。既然如此,为什么不选择你喜爱的呢?”
“就像前面的协和广场,原本叫革命,哎,艹你大爷的,敢别我,嘿,你个傻逼,往哪开的,你的眼睛是不是安在轮胎上压了狗屎,又瞎又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