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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房俊罪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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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房俊罪行

每日朝会议事,也是有具体流程的。

一般来说,要先议急务,比如边关军情、天灾人祸等紧急事务,要优先奏报。

次议常务,比如吏部铨选、户部赋税、刑部案牍等日常政务。

再议诏令,比如中书省宣读拟定的诏书草案,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

等这些都忙完了,就会到百官奏事的环节。

到了这个环节,朝堂上的文武官员,就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呈奏自己的章折。

而今日早朝,在常务议事的时候,李世民直接任命老房为户部尚书。

氏族门阀中人虽然一个个心中愤恨不爽,可也没办法,谁让他们之前把户部捅出来那么大个窟窿,现在李世民说啥他们都得听着。

“陛下,臣有事启奏。”

本来李世民都已经要准备退朝了,一个御史从人群里站了出来。

“陛下,臣要弹劾梁国公之子,房俊!”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来了精神,不少人都交头接耳的低声询问身边的人,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房俊纠众横行,擅闯礼部员外郎私邸,毁其垣墙、破其门户、碎其窗牖,复于庭中纵火焚物,行同匪盗,骇人听闻。此乃践踏国法、藐视纲纪之举,臣请以律严惩!”

这头话音刚落,又一个御史站了出来,“陛下,依大唐律,毁宅纵火、纠众行暴,数罪并罚,当革其官职,抄没家产以偿员外郎之损!首犯房俊,当处以绞刑,其余从者,流放三千里,以儆效尤!”

这个御史说完话,不少人心头都跟着咯噔一声。

什么是绞刑?

说直白点,就是用绳子把人给勒死。

这种量刑的方式,还是看在房俊是梁国公之子,自身也有爵位,外加李世民还下旨赐婚,所以才用的绞刑。

若是普通人,那就直接砍头了。

这个时代的人讲究的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只有贵族才能用到绞刑,也是为了给受刑之人留个全尸。

“啥?”老滚刀肉一脸惊讶的开口,“就小孩子胡闹,推倒了院墙,砸了门窗,烧了点东西,到你嘴里就成死罪了?”

俩御史说的对不对呢?

都对!

老滚刀肉心里比谁都清楚。

可这种时候,老房不适合开口反驳什么,李二陛下就更不合适了,所以他才出的声儿。

别的他不会,和稀泥他还是在行的。

“昨天签了字据的,不会也有你们俩吧?”老滚刀肉上下的打量着两人,“你们该不会是没钱还债,故意跑出来诬陷人家的吧?”

老滚刀肉的话,让不少人心中都有所猜想,也都想到了昨天西内苑冰中取火的事。

“程大人慎言!”

“我二人皆是据实而奏,并非妄言,如若程大人不信,大可亲自去一趟谢府,一看便知!”

“陛下颁‘贞观律’时曾言,法者,非陛下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今房俊恃宠而骄,若徇私轻判,恐寒忠良之心,损陛下圣明!”

这个御史说完,另一个马上就接话。

“房俊有皇室婚约在身,一言一行,皆为天下之表率。昔汉光武姊湖阳公主纵奴杀人,董宣尚敢格杀之,陛下圣德超越古今,岂容亲贵乱法?”

御史这一引经据典,老滚刀肉可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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