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意思。主持人心想。
如果他能够胜出,就给他打个“种子选手”的标吧。
主持人完全无视被石柱镇压,只留下一滩鲜血的二号。
猫脖子上挂着的那只右手,直直指向了十二点钟方向的老人。
“——从‘零点’开始。熊,你是第一个。”
“啊……”
突然被点名,老人看起来有些无措。
但他看到尸体时,却意外的不怎么惊惧,而头上的巨剑似乎也没有吓到他。
在桌上的十二人里,这位皮肤黝黑、不怎么起眼的老人,居然算是少数几个比较镇定的。
“讲点什么呢……”
“熊”有些迟疑,声音透过面具后显得模糊了一些:“那……俺就讲个故事吧。讲个……熊的故事。”
他说到这里,声音变得低沉镇定了许多。
“从前在俺们村有个说法。听说是啊,山里住着个熊精!黑毛赤眼,吓人嘞,专夜里吃人,就爱吃那细皮嫩肉的小伙姑娘!
“村里人都怕啊,都绕道走。还嘱咐家里娃,叫他们晚上别出门。俺不怕——俺从来不信邪!
“俺就专找了个冬夜里,去山里砍柴。哎,你们猜怎么着?”
说到这里,熊老头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一种奇异的不安与寒意,让林雅突然哆嗦了一下。
“嗨呀!真碰上那畜生了!”
讲到这里,“熊”老头的声音变得极大。
他猛地一拍桌子,情绪也变得激动起来:“它碰上俺,倒没想着吃……像是吃饱了不想动弹,但俺可不饶它!
“俺这一辈子吧,也没留个后。临了,还得了绝症。临走能带走一个恶熊,也算是对得起祖宗!
“俺抡起斧子,就劈那熊脑壳!但……不行了,年纪大嘞。眼睛花、手也没劲,一个砍偏,就劈那畜生肩头上了。
“那畜生哎呦一声,回头就要弄死俺,吓人!可俺不怕死,迎着上去又是一斧子,直接砍在那熊脑门上!然后就是三斧头,五斧头,把那熊精的大脸剁的稀烂!最后给它脑袋剁了下来,扔沟里了。不这么治,弄不死他。”
说到这里,熊老头笑了笑,似乎有些释然、又仿佛有些茫然。
他歪着脖子看向桌旁其他人,开口问道:“你们觉得,俺做得对吗?”
“第一轮叙述阶段结束,进入讨论阶段。”
“熊”的故事讲完后,主持人淡淡说道:“待全员投票或时间耗尽时,讨论阶段结束。”
明珀看到自己椅子的左右扶手上,悄然浮现出两个色块。
左手的是蓝色的,上面写着“正确”;右手是红色的,上面写着“错误”。
他先是饶有兴趣地按了一下“正确”,便看到那蓝色骤然亮起。紧接着他又不着痕迹地用右手中指发力,悄悄碰了一下右侧扶手——与第一个动作不同,这种程度的发力,在这么昏暗的灯光下,其他人根本察觉不到。
只见左侧的蓝色熄灭,右侧的红色随之亮起。
而明珀又用同样的手法按了一次左侧的按钮,看到红色熄灭、蓝色亮起。
同时,他发现自己根本看不到其他人椅子旁边的光;其他人也无法判断自己按下了什么按钮。
……隐秘投票啊。
于是明珀心中便大致有了数。
他笑了笑,安稳地收起了双手。双手抱胸,不再碰座椅两侧。
此刻林雅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大致已经摸索到了这个游戏的规则——所谓“少数派之死”的规则,应该是不要让自己成为少数派。
换言之,也就是揣测其他人的思维。
推测大多数人想要投什么,那就跟着投什么……猜错就会被处刑。
——毫无疑问,这是考验察言观色的游戏。
正是林雅所擅长的领域。
但是……
这完全不合理!
因为“叙述者”,就是要引发其他人的分歧与对立才能活下去!
如果所有人都选择了同样的答案,那么叙述者自己就会被淘汰。从这个角度来说,叙述者是优势最大的一方——因为或许人们无法判断自己是多数还是少数,但提出一个必然有争议的话题就要简单许多。
——可是,“熊”所讲述的这个故事,难道不是只有一面吗?
“……姑且不说‘熊精’到底存在不存在,可是这种吃人恶熊不就该被击毙吗?”
十点钟方向戴浣熊面具的姑娘,怯生生开口道。
“还是说,”五点钟位置戴着麻雀面具的杨霜开口问道,“争议点在动物保护?我记得亚洲黑熊是保护动物。”
“确实啊,杀熊犯法!”
十一点钟方向的“狗”大声嚷嚷着:“应该是得判刑,不然熊掌怎么不好买呢!”
“浣熊”姑娘争论道:“人都要死了,那还顾得上保护动物不保护动物的!”
“老人家,您的意思,”而在此时,戴着“狐狸”面具的陈律师谨慎地问道,“‘正确不正确’的意识……是指这个行为犯法不犯法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就是单纯的法律问题了。
“熊”没有回答,而是看向主持人:“俺是必须回答吗?”
“不必。”
主持人平静地说道:“即使回答也不一定要说实话。这场游戏【没有额外规则】,因此执行的就是字面上的规则。”
……不对,还是有哪里不对。
林雅摇了摇头,感觉有些困惑。
她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可又说不上来。
“冬天……”
突然,七点钟方向的“小熊猫”开口问道:“熊不是应该冬眠吗?”
他这话一出口,桌上稍微安静了一些。
“狐狸”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睁大了眼睛。
可就在这时。
明珀突然开口,慢悠悠地说道:“老爷子……
“——您杀的这个‘熊精’,是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