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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给孩子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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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猪爪大多是在过年的时候吃,因为这东西贵,平时也舍不得买,吃它当然有讲究,东北人俗称要挠一挠,寓意明年多挣点钱,一般前爪是男人吃,他负责在前边挠,而女人吃后爪,负责在后边蹬,这样一家人齐心协力挣钱。

每个地方都有各自的习俗,东北也同样有,但是越到后来,这些习俗就慢慢的淡化了。

叶知秋记得,早年间还有三十晚上吃冰的习惯,说是祛病消灾,他也不知道这个典故是从哪来的。

大冬天吃冰果,东北人却从来不觉得冷,许多南方人来东北旅游,特别是哈尔滨热起来之后,大冬天的吃马迭尔冰棍,这些人都感觉到很奇怪,也可能就是这个原因才流传下来的。

今天晚上叶知秋备好几个菜,自己开始自斟自饮了,现在虽然他的年岁不大,但是前世他喝酒的习惯,已经持续了多少年了,烟酒永远是孤独者最好的陪伴对象。

电视开着,里面独属于九十年代的各种歌曲,欢快的唱着,这是一首李春波的《小芳》,是今年刚发行的,旋律虽然简单,却朗朗上口,让许多曾经走过那个时代的人,流连忘返。

叶知秋很喜欢听歌,他同样也会唱很多这样的歌曲,因为他觉得,歌曲有时候能治愈人的心灵,当你烦躁时,听一首旋律优美的音乐或歌曲,或许会让你安静下来,当你意志消沉的时候,听一首旋律激昂的歌曲,或许能让你激起斗志。

这个时代的歌曲不止旋律优美,而且词写的也深入人心,回想起后世的那些歌曲,简直是不堪入耳,用一句东北话形容他们就是,都他妈什么玩意。

三十早上,汪新早早的跑来,要叶知秋中午去他家吃饭,叶知秋拒绝了,这一天,汪家一般都是大家族聚会,所以他也没必要去凑那个热闹,何况自己都已经准备齐全。

初一的早上,叶知秋早早起床,穿戴整齐,今天,他拿出了自己买的凯撒大皮衣,脖子上带一个毛领,穿上之后显得特别威武霸气。

这是他去佟二堡进货的时候,顺便买的,原本不想回来穿,但是现在估计村子里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他的情况,那就没必要再隐藏了,做自己就好,现在任何人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了,又何必和他们躲躲藏藏呢?

他先来到隔壁郭志超家拜个年,人家毕竟和自己是邻居,也平时帮自己照顾着家,他是空手来的,临走的时候给郭志超的儿子包了一个红包,塞在手里。

郭志超看见后,一把从孩子手里抢了过来,急忙塞给叶志秋:“知秋,这可不行,你上学也用钱,你来拜个年,二哥就很高兴了。”

“二哥,你别和我撕吧,给孩子的,也不是给你的。”

“给孩子也不行,你也是个孩子,二哥肯定不能要。”

“二哥,怎么我也是他叔叔,过年了,给孩子点钱,你跟我客气什么?你要真这样,明年我可不来了。”

“哎呀,知秋你看,这让二哥怎么好意思?”

“有啥不好意思的,我都说了给孩子给孩子的,孩子的事不用你做主,留着吧,我走了。”

叶知秋走后,郭志超打开红包一看,里面包着200块钱,他原本以为也就是个三十五十的,最多不会超过100,没成想,叶知秋竟然给了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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