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百户的人头,用破布包着,挂在几个人的腰间。
可还是没能捞着一个千户。
都摸到这里了,帅帐近在咫尺,陈默心里那股疯劲儿彻底压不住了。
他想扒了这身亲卫的甲,混进去,干一票大的!
“陈……陈哥……”
一个兄弟声音发抖,“这可是帅帐啊……就算……就算得手了,咱们怎么出来?”
“是啊,外面全是亲卫,少说几千人,这不等于一头扎进棺材里吗?”
另一个声音也跟着响起。
几千个杀红了眼的精锐,他们七个人冲进去,跟拿鸡蛋砸石头有什么区别?
陈默手上的动作没停,低着头,声音闷在胸口。
“你们可以不跟我去,我不怪你们。”
他已经解开了甲胄的皮扣,正费力地往下剥。
“拿着那五个百户的脑袋去找林大人,一人一百两银子,够你们回老家置办几亩田,娶个婆娘过好日子了。”
几人没了声音,对视一眼。
一个兄弟忍不住问:“那你呢,陈哥?”
陈默嗤笑一声:“我?我没家。”
他手上用力,将带着血的胸甲整个扯了下来。
“我想跟着林大人干……”
“妈的,长这么大,从没吃肉吃到撑……
陈默的脑子里,浮现出那碗堆得冒尖的马肉。
马肉滋滋地冒着热气,浓郁的肉香霸道地钻进每一个毛孔。
他记得那个姓林的大人,看着他狼吞虎咽的目光。
那里面没有鄙夷,没有怜悯,更没有看一条狗的轻贱。
就像在看一个……人。
“吃饱没?”
“没饱。”
“那就继续吃。吃到饱为止。”
陈默当时愣住了。
他是俘虏,是烂命一条,是随时可以被砍了脑袋换军功的牲口。
可这位林大人,竟然问他吃饱了没有。
他从小没爹没娘,从湘西一路要饭到江南,啃过树皮,吃过观音土。
后来听说当兵有饷银,便投了吴越军。
第一个月发饷,总旗把几串铜板扔在地上,叮叮当当散了一地。
“就这么多,爱要不要!”
按规矩,一个月一两银子。进了精锐营,一两五。
可到了他手里,只有两百八十文。
剩下的,全进了上官的口袋。
他不服,跟总旗干了一架,闹到百户那里,又被打得半死,还挨了二十军棍。
后来他才知道,一两银子的军饷,从千户到总旗,层层克扣。
在这里,你不是兵,你是官老爷们养的狗。
喂你一口,是让你有力气去咬人。
至于喂多少,全看主子心情。
所以,他打仗从不拼命。
当俘虏,也是他故意的。
他就是想换个地方,看看这支能把五千吴越军冲散的队伍,伙食到底有多好。
没想到,好到了这个份上。
虽然那碗肉,是用一个同袍的命换来的,可他心里没有半点波澜。
人命算什么?
他要饭的路上,见过太多人家为了活下去,交换孩子吃的。
也见过交不起税的人家,从几个孩子里挑一个最瘦弱的,亲手溺死在水缸里,只为能少一张嘴,少一个人头税。
甚至还有专门收尸的大车,把路边的倒毙的尸首拖走,磨成肉泥,混着草根当干粮。
他只想活下去,想有口饱饭吃。
谁能让他吃饱,他就给谁卖命。
“马肉可真香啊!”
陈默嘴里吸溜一声,自顾自地将那件还带着尸体余温的胸甲套在身上。
系紧皮扣,感受着甲胄带来的沉重和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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