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陪你沈姨娘的时间太少了,想想看,自从我们结婚后,我没有正儿八经的送过她一束花,也没有带她出去旅游过,总是被生活的琐事绊住享受人生的脚步,所以这次生病也算得上一次别开生面的游历,而这次游历,也让我明白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林清岚的话语重心长,“功名利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珍惜身边的人。”
沈楠听到厨房里的谈话声走进来,“你们爷俩在说什么悄悄话呢。”
她的手臂搭在盛风肩膀上。
林清岚把锅里的菜盛出来,“还能说什么,夸你呢。”
“夸我?”
“夸你漂亮,夸你能干,夸你是我们桐市的正义女神,是咱们家的中流砥柱。”
哪怕这话是故意逗她开心的,沈楠也乐,“那你夸对了。”
怕弄到她身上油烟味,沈楠拥着盛风朝外走,“晚上你睡儿林荡那屋,四件套什么的我刚换过。”
盛风没拿对门的钥匙,也进不去,住在林荡房间,听起来是个不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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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沈姨。”
洗漱用品,文晴已经拿来了,沈楠本想带她去林荡的房间看看还有什么缺的没,盛风看了眼狗窝的方向,自从她进来,浪浪就缩在狗窝里没出来过,不愿意见她似的,这种落差感让她有点伤心。
因为它把她忘了。
沈楠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解释道,“那场火灾浪浪也在现场,就是它找到黎久,也就是困在火场里的那个小姑娘的,只不过因为受伤,现在不愿意出来见人了,估计是怕你嫌弃它。”
难怪盛风想摸它的时候,它转身就跑了。
她走过去蹲在狗窝面前,浪浪只有脑袋从洞里露出来,身体蜷缩在小房子的被褥里,把自己挡得严严实实。
盛风伸手,它就往里缩。
“不会嫌弃你的。”她强行拉住它的一只手。
起初浪浪还是有点抗拒,架不住她软磨硬泡,才把它从窝里拽出来。
看到它衣服底下的烫伤,盛风吸了口凉气。
后背已经没有从前那样蓬松柔软的毛发了,从后脑勺到尾巴,都是一片皱皱巴巴错落的红色组织……
盛风心疼地伸出手,在它伤口上轻轻碰了碰,它好像是怕自己丑到她,四条腿往后捣腾,还失落的耷拉下去大脑袋,它的尾巴也都断了半截,不像从来那样在她面前炫耀似的晃来晃去了。
她记得它最不喜欢火了。
却钻进火场里,还救了人。
“我们浪浪哪丑了。”盛风捧起浪浪的脑袋,“这分明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萨摩耶,鼻子圆圆的,眼睛大大的。”双手揉揉它的两只耳朵,“一看就特别聪明,别的小狗都不如你。”
浪浪缓缓抬头,歪着脑袋看她,好像在辨别她这话的真实性。
她从前总夸它的毛发柔软,可它现在没有毛了。
小区里的狗友,也不跟它玩了。
浪浪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好看。
出门必须穿衣服,否则沈楠怎么拉它,它都不出去。
“我说真的。”盛风用手指头点了点它的鼻尖,“你可是救了一个人哎,就连大部分人类都做不到这点。”
浪浪闻言倒是骄傲的嗷呜了一声,情绪好了点。
但大眼睛依旧滴溜溜地盯她看。
眼神好像在问,真的不丑吗?
直到盛风用像以前一样的手法给它挠痒痒,浪浪才舒服地翻开肚皮,暂时放弃美丑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