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两分钟,许忘夕便趴他肩上睡着了。
傅怀庭小心珍重的抱着人,回到办公室也不舍撒手,就这么让人靠坐自己怀里。
顺手拿起沙发上的小毯给他披上,恐人再次着凉。
他高大壮硕,许忘夕小小一只缩在他臂弯当中,身上还盖着一床小毛毯。
看上去像极了脆弱易碎、需要庇护的婴孩。
傅怀庭垂眸盯着怀中人,眼底情愫发散,爱意绵长。
许忘夕给人的感觉是柔弱的,长相方面是偏向女性的精致柔美,长发加持下,有种女人的知性。
不识货的人通常管这叫娘炮,识货的人通常喜欢在这类人身上寻求征服欲、获得感。
长发哪怕不化妆,也会被人诟病娘里娘气,有男人的器官,却没男人的气概。
但…许忘夕不太一样。
身形纤弱,气场却很足,眼神疏离又带野性。
让人征服的欲望一下子飙升到顶峰。
傅怀庭本身其实对这一挂并不感兴趣,之前的情人之中,从未出现过长发身体娇弱这一类别。
至于林忆安,作为情人的三年里也并非长发,而今之所以留,不过是为了满足另一个男人的癖好。
许忘夕是个万里挑一的例外。
不仅打破他的喜好,毫不费力的一脚踢开他严紧的心门。
相处后才发现,比外貌更出色的是他的灵魂。
果敢风趣、聪慧机敏、理智清醒……越深入了解,会发现外貌才是他众多标签中最不值一提的优点。
既有女人的知性柔情,又有男人的成熟担当。
二者综合,形成了一个近乎完美的许忘夕。
这样的许忘夕没人会不爱。
只不过他抢占先机,把这样接近神只的人强留在了身边。
神只渡人,顺带渡化一只邪魔又何妨?
傅怀庭低头在这位神只颊侧落上深情一吻,眼底毫不遮蔽痴狂与贪婪。
许忘夕睡了两个小时,已经错过饭点,傅怀庭自不会放任他不吃午餐。
“不能睡了,宝宝!”
许忘夕困倦地掀了掀眼,随后又闭上。
见人贪睡,傅怀庭只好使用损招,开始一点一点将人亲醒。
从脸颊一路亲吻,最后含住他的耳垂,细细啃咬。
耳朵潮湿伴有气息吞吐,许忘夕烦躁的举手把这张烦人的大脸推走。
这下可好,傅怀庭改为亲手。
许忘夕愤懑的从他胸膛撑起,眼神带狠,全无凶感,尽是初醒的绵软。
傅怀庭看得更心痒难耐,最后还是理智战胜欲望。
搂着他的腰,低声道:“起来吃午餐,等会睡好不好?”
许忘夕无语的从他腿上起开,喝水的功夫,傅怀庭已经把饭菜备好。
端起小碗,准备给他投喂。
“我自己吃。”
许忘夕也有叛逆不给他喂的时候,主要还是嫌对方喂得太慢,跟不上他进食的速度。
每次必须等他咽下,才喂第二口,他只能干看着对方在碗里翻搅,等待下一口。
还时不时给他投喂不喜欢吃的肉。
反正今天的奶茶到手,自己吃反而更利索,也可以不吃他不喜欢的肉食。
许忘夕安静的享用今日份清淡伙食,看那道常吃的香菇油菜。
忽然想起,星期天是跨年夜。
“我星期天要回家。”
简单明了,就知会老板一声。
傅怀庭夹了一块清蒸排骨到他碗里,说得名正言顺。
“我陪你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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