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准备了足够的食材,因为是来玩儿,大家一致决定自己动手做午餐,晚餐吃自助烧烤。
乡野特色嘛,在大院子里支起若干口尺寸不一的铁锅。
我自诩厨艺还不错,霸占了一口大尺寸铁锅,准备来一道红烧排骨。
老板说猪是山上散养的,早上新杀,一整扇去掉脖头的精排放在超级大的铁盆里,肥瘦相间,品相相当不错。
说实话,我是有点束手无策。
之前做的排骨,都是在超市购买的,剁成小块儿,装在盒子里,看中哪盒拿哪盒就完事,从没弄过这种全尺寸的猪排。
“姐姐,我来帮你。”
一位个子很高的男生走过来,手上拎着一把小斧头,将排骨从大盆里拎起来,按在木头制成的案板上,一条条的分开,然后再剁成小块儿。
可能是为了干活方便,他外套的袖子捋起很高,露出的小臂肌肉线条清晰优美。
他是城西陈家的小儿子陈子傲,二十一岁,身高和长相都很出挑,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小虎牙,很可爱,但蓝城人都知道,这是一匹成长中的狼。
之前在聚会上见过几次,也浅浅的聊过天,算不上特别熟,突然过来帮我的忙,就,很突兀。
他认真的剁排骨,年轻的脸棱角分明,我则去后院的菜园里边摘小香葱。
所有人都有前边的大院子里忙着,我沿着红砖铺成的狭窄小路,走到菜园的深处,按照老板说的,在一大片嫩绿的香葱中,挑选粗壮一些的拔下来。
这一刻,我的心是宁静的,刚刚的酸楚似乎被这份宁静溶解掉。
我想,我距离真正的放下程思昱、放下那五年的光阴,又近了一步。
是的,他每伤我一次,我就会放弃他多一点。
拔完小葱,我拍掉裤角沾上的泥土,站起身,准备沿着原路回去。
刚一转身,就看到程思昱在红砖小径上直直的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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