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治平衡性:班子结构的战略考量
当前省政府领导班子存在"三个不匹配":
年龄断层:60后干部占比73%,缺乏55岁左右的中坚力量。祁同伟同志51岁的年龄优势可优化梯队结构 。
专业失衡:9名副省长中仅有1人(现任政法委书记)具备政法背景,难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省"部署 。
派系张力:过度倚重"秘书帮"经济干部群体,已造成政法领域决策话语权弱化。祁同伟同志的晋升有助于重建"汉大帮—秘书帮—沙系"三角平衡 。
但必须清醒认识到,任何人事调整都是动态博弈过程。我们建议实行"渐进式权力过渡":第一阶段(1-3个月)由祁同伟同志以公安厅长身份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第二阶段(4-6个月)代管副省长分工领域;第三阶段(观察期结束后)正式提请省人大任命 。
五、历史参照性:制度变迁的演进逻辑
从干部任用史角度看,公安系统晋升副省级存在三个制度窗口期:
2003-2008年: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长模式,形成"梁群峰—陈岩石—高育良"的权力链条 。
2008-2012年:中书门下推行"司法去行政化"改革,公安厅长改任政府副职,但汉东省因赵立春同志"暂缓执行"批示成为例外 。
2012-2014年:沙瑞金书记主导的"破格用人"时期,打破115项人事惯例,但也造成政法系统晋升通道淤塞 。
祁同伟同志的晋升,实质是汉东省回归全国统一制度的必然选择。与其说是对某个干部的提拔,不如说是对中书门下司法体制改革滞后七年的补课 。
结语:制度理性与政治智慧的辩证统一
综上所述,我代表省委组织部郑重建议:
原则同意祁同伟同志作为副省长候选人;
设置6个月观察期并配套动态监督机制;
由省人大法工委同步启动《汉东省公安机关监督条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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