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城外女尸案】
【贾小芳,江平县贾家村人士,年方十八,五年前被父母卖入江州城的百花楼成为婢女,于三月七日向百花楼主管告假,返回贾家村为父母送粮,三月九日,尸体吊于城外十里的树林边,被路过的樵夫发现,经过仵作验尸,死因是脖子被勒,窒息而死,死亡时间大概是三月八日辰时至巳时之间,查验伤痕时,发现脖子上两处勒痕,左腿外侧有淤伤,经过江平县府衙捕快走访得知,贾小芳于三月八日卯时在家中告别父母回城……】
现有嫌疑犯三人。
【嫌疑犯一:张二狗,江平县张家村人,三十二岁,来福客栈的跑堂,三月八日寅时末出城返村,途径案发地点,返乡后去了村里的赌坊,期间典当了一支价值三钱银子的发簪,经捕快查验,确认此物为贾小芳所有,百花楼主管可作证,张二狗否认杀人,口称发簪乃是他在返村路上所捡……】
【嫌疑犯二:张三,张家村人,三月八日卯时,于张家村驱赶牛车入城赶集,巳时入城,途径案发地点,入城采购布匹,粗粮,于当天下午申时处出城返村,返村后并无异常……】
【嫌疑犯三:贾震,贾家村人,二境武夫,三月八日辰时初离村返城,午时初入城,途径案发地点,称并未见过死者……】
姜峰简单看了一遍卷宗,连一盏茶的功夫都没到,便抬起头,询问道:“大人,如果卷宗上记载无错漏,那么本案的真凶就是张三。”
宋明远看了一眼旁边的沙漏,这么短的时间,姜峰居然就看完了卷宗。
他神色平静的问道:“你何以见得,张三就是本案的凶手?”
普通人看完这份卷宗,首先怀疑的要么是拿走贾小芳簪子的张二狗,要么是拥有二境武夫的贾震,偏偏姜峰当先怀疑的却是张三。
姜峰沉吟道:“死者的时间和地点不对,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只有张三。”
宋明远左侧的那个不良人忍不住问道:“时间和地点哪里不对?”
姜峰解释道:“先说贾震,他是一个二境武夫,据我所知,贾家村距离江州城起码有四十多里,以贾震的脚力,辰时离村,午时初方才入城,那么,贾小芳一个普通人,卯时从贾家村出发,她又如何能在辰时抵达江州城十里外的小树林?”
“说明贾小芳遇害的地方并非是城外小树林,而是在别的地方被杀后,凶手将其转移到城外的小树林,再用绳子伪装成上吊自杀,又或者,她不是走路回城,而是坐了马车或者牛车,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张三。”
左侧那人似乎有些不甘心,继续问道:“如你所言,贾震作为一个二境武夫,完全有能力将贾小芳杀死,并且将尸体进行转移。”
姜峰道:“自然可以,但是时间不对。贾震是辰时初离村,以他的脚力,想要赶上卯时初离村的贾小芳,也要在巳时中,而贾小芳的死亡时间却是在辰时末到巳时初之间。其次,如果贾震扛着贾小芳转移尸体到城外十里,那么贾小芳尸体上应该会遗留其他痕迹,但尸检上并没有记载,我只能当她没有。”
宋明远右边的不良人适时问道:“那么张二狗呢?他手上有贾小芳的发簪,难道就不是他为财而杀人?他在寅时末出城,完全有可能遇到了路上的贾小芳,杀人后将尸体吊在树上。”
姜峰道:“张二狗的时间和地点都不对。据我猜测,贾小芳应该是在路上遇到了张三,被害以后,张三将她的尸体藏到树林内,然后自己入城采购物资,出城后又担心事情败露,于是自作聪明,将贾小芳的尸体用绳子挂起来,想要伪造成自杀的样子。”
“其实想要证实这一点很简单,查验一下张三的脚底,牛车轮,是否粘上了和贾小芳鞋底一样的淤泥,另外,张三既然是驱赶牛车,为何入城时间比旁人走路还要慢了一些,这中间他又去做了什么?只要经过审问也能知晓。”
宋明远突然问道:“贾小芳左腿外侧的伤又作何解释?”
姜峰道:“我猜测是张三杀人时,为了阻拦贾小芳逃走,将其打伤造成的。”
宋明远又问道:“他的杀人动机又是什么?”
姜峰沉思了片刻,道:“应该是为了劫色,如果是为了劫财,他应该不会遗漏贾小芳的簪子。所以卷宗上记载还有遗漏,应该附上贾小芳死前是否遭过凌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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