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溜!
口水顺着她的嘴角流下,又急又馋。
她伸手,奋劲儿扒拉林暮雨的胳膊,眼睛可怜巴巴看着林暮雨。
妈妈,乐宝儿饿饿,要吃面面。
“马上好马上好!”
林暮雨这会儿也着急。
以拿了一个小碗,盛出一碗,又浇了一点汤汁儿,拿起一块肉,撕成肉条,放在上面。
夹起一小根,吹了吹,赶紧送进乐宝儿嘴里。
那边,同样着急的喜宝儿已经扒拉着谢昭的腿快要站起来了。
委屈巴巴的盯着的他,嘴里口水直淌。
这大冬天里,给谢昭硬生生急得一身汗。
一根面条喂进嘴里,小家伙才终于歇下来。
谢昭猛地松了口气。
他端起碗,对着林暮雨道:“媳妇儿,你先吃,不然面坨了。”
林暮雨点头,也没矫情,将小碗递给谢昭,自己赶紧吹凉面,吃了起来。
他们一直都是这样。
要是谢昭忙,林暮雨就会主动承担喂孩子的任务,尽量不打扰他。
而现在,谢昭有了休息时间,他也会主动带孩子,让林暮雨先吃饭。
夫妻之间就是如此。
互相照顾,扶持前行。
林暮雨吃完后,喜宝儿乐宝儿也吃饱了。
她抱着孩子,在附近逛一逛,而谢昭则是边吃边边看着旁边青年的铺子。
果然。
偶尔有几个生意,过来攀谈,问了几嘴,结果他不肯降价,再加上也不会推销,一单没成。
已经临近中午了。
青年面如菜色,拿出自己带来的午饭,一个小小的菜馍,冷硬干巴,就这么吃了起来。
碎渣掉了一地,看起来是真的有些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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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昭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愣了一下。
青年正在擦手,撸起来的袖子手腕处,有一个红色硬币大小的斑点。
他之所以注意到,是因为这斑点形状十分奇特。
像是一个小蝌蚪,有一条尾巴,看起来很是惹眼。
谢昭看了片刻,脑袋忽然闪过了一篇报道。
哎!
他想起来了!
上辈子,他有次从杭城回江城,在江城落脚,呆了几天,早上起来买报纸,就看见了这张图片。
报纸采访的是江城的一个着名作家。
可以说得上是九十年代,江城最出名的一个。
所连载的小说,杂文等等,全都在江城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和反响。
大致的内容,谢昭扫了一眼,记得不太清楚。
总归就是一些创作过程的不易,还有自己生平等等。
他不愿意露脸,但是配图却是这样一个胎记。
作家说,这个胎记是他出生时就有的,小时候因为它,遭受不少嘲笑,可他一直坚定认为,这是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
所幸,他做到了。
通篇下来,极其励志。
当年他连载的小说,谢昭刚好也看过,光怪陆离,自成世界,因此这篇报道,谢昭额外留意了一下。
这么多年,内容忘记了,可那个胎记的图片,他却记得极其清楚。
谢昭放下了筷子。
他盯着青年,脑袋里仔细回想了一下当时的报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