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知文当时负责和家属谈话,陈知文让家属准备好做手术的钱,并且表示这钱可能会有点多。
陈知文以为的花钱有点多不过是几十万块钱,他估计可能要在病人的心脏置入一个支架。
但是人家以为的花钱不和陈知文一个量级,家属当时就表示,现在就能筹集两百万的流动资产,到明天早上能够筹集到一个亿,问陈知文这钱够不够。
这件事情让陈知文震撼了好久。
现在他又遇到了这样的土豪。
不过这是一件好事,病人家属有钱,自己之后的方案就能更加丰富。
陈知文看完病人的资料之后,对于病人的情况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这台手术要越早做越好,因为孩子的血管瘤还在以一种稳定的速度在不断长大,估计在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因为压力太大而破裂。
不过这段时间应该在半年到一年,陈知文认为这个孩子还是有足够的时间的。
在深入了解孩子的情况之后,陈知文打算写一本关于如何治疗脑肿瘤的教科书,不仅是给约翰孩子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给自己的学生一些指导。
他将自己的打算用电报发送给约翰,以为约翰会同意陈知文的安排。
但是约翰是不同意的,毕竟陈知文的方案设计得再好也需要医生的执行。
而且常年奋战在金融领域的约翰明白,任何的计划实际上都是放屁,人体和市场一样都是在不断变动的,陈知文的方案对他来说绝对不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约翰放了个大招。
“一万美元!只要您能够来到美国,为我的孩子做手术,我将会支付一万美元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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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知文看到这个价钱的时候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1936年的一万美元是什么概念?
是三十辆福特小汽车,是一个普通美国工人十年的工资。
这一年中美两国签订了《白银协定》,规定100法币可以兑换30美元。
也就是说约翰给出的报酬是三万三千块钱。
这个钱陈知文应该不是一年能够赚到的。
所以他当即改变态度,决定亲自前往美国去给约翰的孩子治病。
约翰也确实能够付得起这个钱,因为他就是一家金融公司的老板,年收入能够达到十万美元,所以他虽然很是肉疼,但还是拿出这笔钱来。
不过在离开之前,陈知文需要将自己这边的事情给安排好,同时他还打算在这边提前做几台手术练练手。
血管瘤这种疾病在当时的上海也是比较常见的,患有血管瘤的病人经常会出现头疼,他们想要去找个医生治疗,但是整个上海都没有正规的医生愿意去做这个手术。
脑中血管瘤切除手术在后世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手术,特别是在介入手术发展之后,只需要往血管里下一个导管就能解决血管瘤的问题。
但是现在没有那样的条件,陈知文要去做的只能是开颅手术。
陈知文的原则是坚定的,那就是随时可以改变。
他原本不想花费两个月的时间前往美国,但是现在一万美金就摆在自己眼前,让他不得不屈服。
约翰那边也是豪横,直接给陈知文汇过来两千美元的定金,希望陈知文可以早一点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