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结果
显然达不到陈伟南的挣钱目标。
但如果一天砍回来四百斤湿柴,年前全部烧成木炭,那自己就能挣一百五十块钱。
这时候有人会说为啥不让在大队上工的爹娘一起进山砍柴,三个人出手,一天砍回来一千斤木材都没问题,那不是可以在年前挣三四百块。
如果陈伟南真这么做了,导致大队大部分社员对自己眼红。可以肯定,第二天大队就会把烧炭这件事儿收为集体,然后组织所有社员进山砍柴,一起烧炭。
那时候自己再在家里烧炭就属于走资本主义尾巴,搞不好就会被公社抓起来批斗。
不仅如此,自己烧出来的炭如果想卖还是能偷偷摸摸的卖,对外就说烧炭自己烤火用。
就算有人知道自己烧炭卖给物资局,问起来,也只能说把自家用不完的炭卖给物资局,一个月顶多挣两三块钱,既费力又花时间,还不如上工去挣工分。
只有这样,自家每年冬天才能通过烧炭来挣一笔额外收入。
所以这件事儿只能自己一个败家子儿去做。
败家子觉得冬天太冷,必须烧炭烤火,但又没钱买炭,只能自己学着烧炭。
如果自家有用不完的碳,立刻送到物资局卖了换肉吃……
陈伟南连大队社员编排自己的理由都想到了。
如果有社员想要学陈伟南一起在家里烧炭,那就需要考虑挣工分跟烧炭哪个更划得来。
当他们从陈伟南身上看到烧炭挣到的钱还不如上工挣工分。
大家不仅不会羡慕,甚至还会嘲讽陈伟南宁肯在家里烧炭浪费力气也不愿意上工挣工分的蠢事儿!
…………
媳妇儿跟老妈留在家里做饭,喂猪,打猪草,老爹陈建军去上工,陈伟南则拿着砍刀跟斧头直奔后山。
后山属于大队集体资产。
但因为农村每家每户都需要烧柴做饭,大队专门定了一个规矩。
除了活着的松树跟已经成材的杂木不能砍伐,必须向大队申请以后才能砍伐,剩下的杂木跟已经干枯的松树全都可以任意砍伐。
这时候也许有人会说:既然山上的杂木能任意砍伐,为什么不砍柴送到物资局去卖。
原因很简单,不划算!
物资库收木炭三分钱一斤,收木材的话大约一百斤一毛钱。
从大队赶到物资局,来回一趟大约需要大半天时间。
相当于一天只能挑一担柴去物资局卖,挣一毛多钱。
在大队上工,虽然农闲时期一天只有五个工分,但也能换回家两斤半稻谷跟七分钱,价值差不多两毛钱。
怎么算都是上工更划算,而且也更轻松一些。
导致后山的杂木除了大队社员家里烧柴时会进山砍一些,其他时候基本没人要。
这无疑给陈伟南砍柴烧炭提供了绝佳的基础条件。
进山不到十分钟,他就看到了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各种杂木。
想要烧出来的木炭够重,质量够好,太粗跟太细的木材都不好。
一个是烧不透,一个是烧出来没啥质量,最好是胳膊粗细的杂木。
眼前的杂木林子几乎都是胳膊粗细的,十来米高,远没有达到大队规定的成材标准,全都可以砍伐,可见后山的林木资源有多么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