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总想着,再过几年,等两个人多攒一些钱就好了,也许可以把孩子送到云鹿书院去,哪怕没法在太学读书,也要给他不差的环境。
“或许,将来孩子还有机会听到诗仙大人在云鹿书院讲学呢……”他这样想过。
刘毅收回心思,忙碌着招待小摊上的客人。
因为便宜实惠,他们二人的夫妻摊在附近也破受欢迎。
一个汉子一边喝粥,一边用力咬了口油条,随口道:“这广场上已经多久没有人打擂台了,连个热闹都没得看。”
刘毅笑着搭话道:“全程戒严,又有宵禁,最近可没有人敢乱来,要是被金吾卫发现,保不准要进去住个十天半个月的,还得交不少的保证金。”
汉子摇摇头,“之前我还以为诗仙大人会跟吏部那伙打打擂台呢,结果那事就过去了。”
“诗仙大人不过是一个文弱书生,怎么能跟人上擂台动手呢,若是不慎丢了性命,不知道多少人要跟着掉脑袋,便是伤了,也是莫大的损失。”
诗名传播之后,唐欢在京城百姓们之中的威望水涨船高,远比他在朝堂更受欢迎。
“嗯?那些人在做什么?”
眼角余光突然发现前方广场边走来一群人,他们开始紧锣密鼓地忙碌起来,人群中一个显眼的汉子站在那里,如同一座小山一般。
吃饭的男人回头瞅了一眼,顿时挑眉道:“看起来有好戏看了,突然有人来设擂台,那个家伙好像是昨天刚到京城的北域人,好像是叫什么阿大……”
刘毅忘了眼阿大夸张的身材,不由心底发颤道:“这谁能打得过这个家伙,只怕连上台的人都不会有。”
“我觉得也是,虽然咱们都痛恨北域人,可对方派出一个这种存在,还没有人不知天高地厚上去凑热闹,那不是找死不成。”
刘毅心里赞同对方的想法,又多看了几眼。
早餐摊仍然在忙碌着,客人们送走一批,又来了一批。
刘毅一早上都跟自己媳妇在忙碌着,中间几乎没有休息时间。
一直到太阳渐渐升起,街道上也慢慢暖和起来,刘毅开始出汗,他脱去长衫放到一边。
面前突然又坐下几人。
“老板,来两个包子,一碗绿豆粥。”
“好嘞,客官稍等。”
刘毅看了眼面前的年轻男人,又看向他身旁那一男一女二人,顺口问道:“二位要吃点什么?”
那个女子摇摇头,倒是另一个男人说道:“跟他一样。”
花片刻时间准备好之后,刘毅将早饭送到桌上,坐在中间的年轻人立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仅仅是一眨眼的时间便消灭殆尽。
“老板,那边擂台是要做什么?”
“不太懂,听说是北域人来设了擂台,都忙了一早上了,应该快准备好了。”说完,刘毅又忍不住瞥了一眼那个年轻人,他总觉得对方有些眼熟。
眼熟是不奇怪的,因为眼前来吃早饭的人正是如今声名大噪的唐欢。
他坐在早点摊椅子上,转过身看着前方的擂台,几乎已经准备完毕。
今日起床后便听说公羊听白不知道在这边搞什么鬼,于是唐欢顺路溜达过来看看是什么情况。
“咚……”
铜锣被敲响。
擂台上站着一个男人,他敲了敲之后大声地喊道:“各位,今日起阿大在此处设擂台三日,诚邀各路好汉前来切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