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里面的录音被恢复这个事情,是个律师都懂这有多重要,毕竟手机里的才是原始载体,律师开庭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对方律师提出来,因为没有提供录音的原始载体而对这个证据不予认可。
现在好了,都恢复了!
回到庭审。
白潇把这些材料都递过去给法警,法警把拿到证据后,转身大步向前两三步就走到了审判席台下,把所有材料都递给了主审法官。
主审法官随便翻了两页打印件上录音的翻译,便把光盘递给书记员道:“书记员,播放光盘。”
书记员接过光盘后,把光盘放置电脑主机的光驱上,打开文件夹,右击视频点击【播放】。
音频里,首先响起的是赵圆的声音。
赵圆道:“陈森医生,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给你10万,你就把焦小梅生产的实情告诉我是吧?”
这句话一听就知道,赵圆在进行录制这段录音之前,就已经在进行着谈话了,这段录音是赵圆突然录制的。
这段录音一来就点明对方的名字身份,以及主要洽谈事项,只能说赵圆不愧是专业的。
通常律师在收到当事人提供的录音证据里,很多录音都是没头没尾的,话都说完了都不知道说话的双方是谁。
比如一个民间借贷的案子,啥证据都没有。
就只有一段珍贵的录音音频,但是录音里面的称呼五花八门,什么“兄弟”,“姐妹”,“哥儿们”,“老黄”等等,可这种东西放在法庭上,谁知道你的兄弟是不是被告啊。
还有关于催讨的金额,有什么“那个钱”,“这笔钱”,“这个事情怎么说”,“我的钱”“说好的利息”等等。
不是大哥,那个钱到底是多少钱啊?到底是10块,还是100块,还是100万啊?
还有利息,利息又是多少啊?
你倒是说清楚啊,你不说清楚,法官想判你赢都无从下手。。。
一段30分钟的录音下来,一句有用的都没有。
所以,赵圆的这种开头堪称录音的标准模版,就算在录音之前已经聊过一段了,但还是可以通过“总结”前段的话,来点明这段录音的主题。
让听的人一听就知道,是谁跟谁在说话,说的一件什么事情,明白了当。
话说回来,律师在收到这种录音的时候,是会感到可惜无奈,但也不会去苛责当事人。
毕竟,人家又不是律师,不是专业的,哪里能像律师一样面面俱到嘛,这也是不是不可以理解。
但!
有一次赵圆在接手一个案件后,手把手地去教当事人怎么录音,要怎么说,如何引导,赵圆教完后,当事人还自信满满地拍着匈扑说没问题。
最后,赵圆拿到自己的教学成果一听,差点没被气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