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就是,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法学专业的博士生考不过法学研究生,法学研究生考不过法学本科生 ,法学本科生考不过非法学生。
因为,学得越多懂得越多,就想得越多,想过头了做题就容易错。
像是普通派对于李宝强这个案子,为什么一来就能做出对的判断?因普通派只从普世价值观出发去进行判断。
所谓的普世价值观是指普遍适用的价值观,超越民族、种族、国界和信仰,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价值观,是衡量是非善恶的最低尺度,或者说是人类道德的共同底线。
而法律是根据最基本的人性去制定的,法律永远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
而学院派通常会沉迷于抽象的法律概念,会因为掌握了法律知识而产生优越感,从而忽视了法律背后的人文关怀。
很多人学习了法律之后,就带会有一种强烈的傲慢,瞧不起老百姓,觉得老百姓屁都不懂。
所以才有罗翔灵魂吐槽的那句,“有的法学学得好的同学,学着学着已经丧失人性,最后变成法律工具人。”
回到庭审。
这轮到了宋丕继的律师准备开始辩护的时候,心里没有一点底。
这特码的还能辩什么?战场已经被白潇炸成一片废墟了,他还能说啥啊!
没办法,宋坯继的律师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不过,他不准备跟白潇硬刚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问题了,因为这已经辩无可辩,他改变了辩护的方向,目前的要务就是极力撇清宋坯继的关系。
宋坯继的律师辩道:“被告人宋坯继不应当对500万元负责。”
“首先,原告的500万元是直接转给被告人马璐璐的,马璐璐并没有将500万元转给宋坯继,因此该款项与宋坯继无关。”
“其次,原告方举示的录音中有一段是,原告问宋坯继说:‘搞这么多,就为骗我这点钱吗?’”
“而宋坯继回应的是:‘不要说骗骗骗这么难听嘛,你是给璐璐钱没错,但这些年璐璐也没给你少看啊!’”
“由此可知,原告的钱是给马璐璐的,而不是给宋坯继的,并且,在该录音中,宋坯继否认这些钱是诈骗所得。”
“至于这些钱马璐璐怎么花,那是马璐璐自己事,宋坯继没有参与分配这500万。”
宋坯继的律师以宋坯继没有直接收到这500万为由来进行辩护。
宋坯继的律师话音一落,白潇马上回怼道: “被告人宋坯继伙同马璐璐对原告实施了诈骗的行为。”
“本案,二被告人属于共同犯罪,不管诈骗所得的钱是否有直接转给宋坯继,在共同犯罪中,一人既遂,全体既遂!”
“更何况,事实上这500万是二被告人和他们的孩子三人共同使用的。”
“因此,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看,被告人宋坯继都应对诈骗500万承担责任!”
白潇直接用共同犯罪的律师关系轻轻松松就反击了宋坯继的律师。
其实宋坯继的律师心知肚明,诈骗罪的辩驳进行得到这个程度,不管接下来自己说什么都只是垂死挣扎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