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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这嘴淬过毒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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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刚峰法官依次核实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和告知诉讼权利后进入正式的审理程序。

海刚峰法官道:“请申诉人暨原告陈述申诉请求、诉讼请求以及理由!”

白潇回:“好的,审判长!”

“邹华的第一个申诉请求是,撤销蛮野市城安区法院对邹华做出的犯敲诈勒索罪的刑事判决,撤销蛮野市中级法院维持邹华犯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裁定,并改判邹华无罪!”

“第二个申诉请求是,判蛮野市城安区法院、蛮野市中级法院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568万元!”

“邹华的第一个诉讼请求是,追究潘葛丕法官非法收受爱宝公司200万元,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责任,数罪并罚,对潘葛丕判处25年有期徒刑!”

“第二个诉讼请求是,追究检察官韦发非法收受爱宝公司100万元,对明知是无罪的邹华而使他受追诉的责任,对韦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3年!”

“第三个诉讼请求是,承办警-官汪卫仁非法收受爱宝公司25万元,滥用职权对邹华实施抓捕并进行刑事立案的责任,数罪并罚,对汪卫仁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第四个诉讼请求是,追究爱宝公司董事长辛家畅利用爱宝公司向潘葛丕、韦发、汪卫仁行贿325万元以诬告邹华犯罪的责任,数罪并罚,对辛家畅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第五个诉讼请求是,追究周琳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人,收受爱宝公司100万元,故意作虚假证明陷害邹华的责任,对周琳判处有期徒刑7年!”

“审判长,邹华的申诉请求以及诉讼请求陈述完毕!”

白潇在陈述申诉请求以及诉讼请求的时候。

全场安静得只有书记员“哒哒哒”敲键盘记录的声音。

敲键盘的声音停止时。

海刚峰法官对着法庭中央被告席上的潘葛丕问:“潘葛丕,对于邹华申请请求以及跟你有关的诉讼请求,你是否有异议?”

潘葛丕因为本身就作为法官,所以他没有请律师,决定进行自我辩护。

潘葛丕回:“审判长,我有异议。”

“本人在七年前审判邹华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中,既没有枉法裁判,更没有收受爱宝公司200万元的行贿款!”

“在该案中,邹华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采用要挟手段向爱宝公司勒索财物250万,数额巨大!”

“邹华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当时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我认为我对邹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符合法律的规定!”

“因此,请法庭依法驳回邹华申诉改判无罪的请求,以及起诉要求判本人构成的诉讼请求!”

针对潘葛丕的答辩。

海刚峰法官问:“你当时认定邹华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根据什么来认定的?”

海刚峰法官问出了关键问题之一。

潘葛丕回:“当时邹华与爱宝公司已经达成赔偿30万的协议了,爱宝公司也已经把钱给邹华了。”

“并且30万足以涵盖邹华儿子的损失。”

“后面又主动跟爱宝公司要250万,已经超出了合理金额范畴。”

“当时我是根据邹华的这个行为来认定邹华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潘葛丕说完,海刚峰法官看向原告席:“原告,你们对第一被告人潘葛丕所说的,是否有异议?理由。”

白潇回:“有异议。”

“首先,30万不足以涵盖邹华儿子的损失,潘葛丕的对损失数额的认定没有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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