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下之意,大米可买可不买,反正饿不死人。
良久,那人说道,“好吧,三毛就三买,今天算我倒霉。”
他家里急用钱,这一夜不敢睡觉,差点把他活活熬死,不想再来第二次。
“谢谢。”王振华从兜里掏出六块钱。
现在已经有了能见度,两人很快就完成交易,各自匆匆离开。
王振华从缺口处走下长城,走了很久的山路终于回到家。
“振华!”董秋兰死死抓住儿子的手,急切道,“以后不能去黑市,太危险了。”
“娘,我没事。”王振华打开布袋,露出白花花的大米。
空气顿时安静,六只眼睛死盯着大米。
“老天爷!”董秋兰用力捂心口,自从老伴儿去世,家里再没吃过大米。
弟弟和妹妹的眼都直了,恨不得一头扎进米袋,化身米虫吃一辈子。
“不过了,咱们吃咸鱼米饭。”董秋兰抱着粮食跑进厨房。
很快,中午饭做好,四碗大米饭,碗里放着几条小咸鱼。
香甜软糯的米饭,仿佛融化在舌尖,咀嚼时会有淡淡的甜味。
小鱼被盐和酱油腌制,没有鱼腥味,只有脂肪的美。
王振华感慨,这才是生活,从穿越到现在,这顿饭吃得最香。
家人们狼吞虎咽,一边摇头晃脑,一边露出傻笑。
王振华吃过无数次酒席,从没见过有人对着食物傻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后,家人们用舌头舔瓷碗,把碗底舔得干干净净。
这让他一阵心疼。
“振华,你比以前有本事了,娘心里痛快……”
“娘,你别激动,以后我努力挣钱,咱们天天吃大米饭。”
王振华急忙安慰她,老妈喜欢哭鼻子,心肠太软。
不过,一家四口一年要吃多少斤大米呢?
王振华问道,“娘,如果顿顿吃米饭,咱家一年要吃多少大米?”
“七百斤,七百斤大米绝对够咱家吃一年。”董秋兰说道,话语中带着憧憬。
王振华决定,用最短的时间囤积七百斤大米,为进京计划节省时间。
屯粮需要钞票和粮票,打猎可以换到这些,但打猎需要猎枪。
老孙的猎枪要九十块钱,目前买不起。
王振华考虑要不要租他的猎枪,扭头看墙角的捕鼠陷阱。
“娘,昨天抓了多少只老鼠?”
“只抓了十五个,老鼠快被大家抓光了。”
董秋兰道,“晚上你去地里下陷阱,地里老鼠多。”
王振华笑着道,“一百斤鱼卖了二十块钱,我用六块钱买二十斤大米,剩下的钱我拿着?”
“你存着吧,留着娶媳妇儿。”董秋兰道,“大米太贵,以后买红薯就行,量大管饱。”
王振华想起红薯就想吐,这辈子都不想吃红薯。
这时,他有了主意,决定带着捕鼠陷阱找孙老憨,用陷阱忽悠他的猎枪。
董秋兰柔声道,“穷日子有穷日子的过法,娘宁愿一辈子吃红薯,也得让你娶媳妇。”
老太太对儿媳妇的执念太大。
王振华道,“都说娶了媳妇忘了娘,到时候我跟媳妇亲,不跟你亲。”
“哼,没良心。”董秋兰狠狠瞪他一眼。
片刻后,她笑着说,“你要是娶了媳妇忘了娘,娘也认了。”
吃过晚饭,王振华拎着陷阱去孙庄,不知道捕鼠陷阱能不能忽悠孙老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