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千雪严肃的说道:“关于你说的,其实是不太对的。”
林阳眨巴下眼:“什么不太对?”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不是你说的什么战友情。”
随即林阳可没想到,千雪随即高谈阔论,让林阳真真的无言以对。
林阳也只能感叹自家女朋友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那么,千雪的意思就是这句诗句的战友说这个是不合理的,压根站不住脚,而且明显是被否定过得。
但“战友说”即使被否定了还是那么受欢迎呢?大概是它迎合了我们这个时代为所谓击剑正名的风尚,不过其实林阳是很反感的,而千雪也是同样的意思:华夏古代对待这个问题向来开化,不用非拿《诗经》说事。
于是千雪开始引经据典:
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诗经》是由汉代毛亨传下来的,所以又叫《毛亨诗》,属于古文经。本来汉代研究《诗经》的除了毛亨诗还有三家,即鲁人申培公传的鲁诗,齐人辕固生传的齐诗,燕人韩婴传的韩诗(存《韩诗外传》),这三家都是今文学派,在西汉时并立学官。相比之下,毛亨诗只是流行民间的私学。但自东汉经学大师郑玄为之作笺后,毛亨诗大行,三家诗反而日渐湮没以至亡佚。
唐初孔颖达奉诏撰定《五经正义》,其中《毛亨诗正义》就是在毛亨传、郑玄笺的基础上加以正义疏通而成。《五经正义》是唐代明经科的官定教科书。后来《五经正义》又收录进《十三经注疏》中。由于《十三经注疏》几乎囊括所有儒家经典,注疏又代表了汉唐经学的最高成就,所以其权威性不容置疑。
虽然它的地位是这样的高,但是里面错误也不少,而《毛亨诗正义》的争议尤其多。毛亨、郑玄当然是一等一的经学大师,但是他们心里横亘着“诗教”说,《诗经》明明骂人极狠,曾异撰《纺绶堂集》卷一说《诗经》“骂人”、“骂夫”、“骂父”、“骂国”、“骂皇后”、“骂天”、“朋友相骂”、“兄弟九族相骂”(参看钱锺书《管锥编》第一卷),他们却非说《诗经》温柔敦厚。
毛亨、郑玄还动不动把爱情诗说成是讽喻诗,对诗义的误解、曲解比比皆是。可能经学家本来就不太适合解诗吧,项安世《项氏家说》里就说:“大抵说诗者皆经生,作诗者乃词人,彼初未尝作诗,故多不得作诗之意也。”
扯太多了,回到正题。
这句话一说是战友情谊;一说是夫妻誓言。
“战友说”就出自《毛亨诗正义》,据我所见,除了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好像没人支持这个说法,驳斥此说最有理有据的当属钱锺书先生《管锥编》。
由于两方都没有违背训诂的规范(说不定有违背的地方,但我学力有限没看出来),所以要弄清这个问题,只能联系上下文,看看谁的解释更合理。这首诗共五章,每章四句。原诗如下:
《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前三章没有争议,于是千雪就按《毛亨诗正义》的注疏来翻译:战鼓擂得镗镗响,士兵踊跃练习兵器。有人服役土工,有人在漕邑修筑城墙,偏偏只有我远征南方。跟随着孙仲子,平定了陈蔡。平定了以后还不让我回家,我不禁忧心忡忡。在哪儿安身歇脚?在哪丢失马匹?你们到哪儿找我啊?就在那荒远的山林里吧。
第三章较难理解,孔颖达正义云:“从军之士惧不得归,言我等从军,或有死者、病者,有亡其马者,则于何居乎?于何丧其马?当于山林之下。以军行必依山林,死伤病亡当在其下,故令家人于林下求之也。”
就是说诗人觉得自己大概不能活着回家了,说不定哪天不知在什么地方就会死掉,如果家人来找他,就到山林之中吧,因为古代行军必依山林。
争议在于最后两章。先看《毛亨诗正义》是怎么说的。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毛传:“契阔,勤苦也。说,数也。”郑笺:“从军之士与其伍约,生也死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悦)爱之恩,志在相救存也。”毛亨认为契阔就是辛苦、痛苦的意思,他把“说”解释成“数”,至于数是什么意思也是众说纷纭,参考《高本汉诗经注释》的说法,数是数说的意思,大概就是说:“我和你成立一个数说”,换言之,就是:“我曾和你数说我们的协议。”郑玄大意与毛亨一致,但是他把“说”看成是“悦”的通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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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毛传:“偕,俱也。”郑笺:“执其手,与之约誓示信也。言俱老者,俱免于难也。”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毛亨郑玄并不认为“与之偕老”是白头到老永不分离的意思,“偕老”本身不是目的,它只是为了表达中途不会死亡而已。诗人想要表达“与子俱得保命,不在军陈而死”,却不直说,非要通过“偕老”来隐晦表述,这很牵强。
总的来说,毛亨的意思是:战士与他的战友约定说,无论我们生与死都处于痛苦之中,没有比这更能拉近我们感情的了,我们应当相互救扶,于是我握住你的手,殷勤约誓,这样就可以保命,以至于老,不会中途死亡了。郑玄的意思是:我们共同处于痛苦之中,应当相亲相爱、相互扶持救存,免于受难。
你细想想,郑玄把“说”解释成“悦”,意思比毛亨更圆融了,但是绕的弯也更大了。在本字能解释得通的情况下动辄假借是不明智的。而把“偕老”说成是通过相互扶持以至于老来表达不会中途死亡,更是曲折迂阔。
明明很简单的意思,兜了一个大圈子,没必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毛传:“不与我生活也。”郑笺:“州吁阻兵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军士弃其约,离散相远,故吁嗟叹之,阔兮,女(汝)不与我相救活,伤之。”于嗟就是吁嗟,叹词。阔,远的意思。活,就是活命的意思(存疑)。《毛亨诗小序》解释这首诗的时候说:“《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
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坐实,于是这句诗的背景就是州吁这个人倚仗武力行残忍之事,导致众叛亲离,在即将伐郑的时候,士兵逃散。具体到这句诗则是诗人哀叹战友背弃誓言,各自离散,不相救活。
翻译过来就是:“哎呀你跑得这么远,让我怎么活啊!”“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毛传:“洵,远也。信,极也。”郑笺:“叹其弃约,不与我相亲信,亦伤之。”毛亨把“信”看成是“伸”的通假,即“申极”、长久的意思。郑玄则按“亲信”解释。依毛义翻译:“哎呀你跑那么远,我活不长久啦!”依郑义翻译:“哎呀你跑那么远,你还是不信任我啊!”
郑玄把本诗与《左传》州吁伐郑之事相牵合,说这是诗人哀叹战友不信任他,灾难临头各自分离。但是清代姚际恒《诗经通论》指出本诗内容与“经(《左传》)不合者六”,即本诗所说根本就不是州吁伐郑之事,所以毛郑的整个解释都不可信。
古人尊经,《诗经》在当时更是被看作“义之府”,所以讳言儿女情长,总觉得有什么微言大义,一说到爱情就闭目摇头,往往过度阐释,曲解诗意。毛郑把这首诗说成是描写战友之间的感情,就跟他们说《关雎》是为了歌颂周文王正妻太姒无妒忌心,主动为丈夫寻求妾室一样迂腐可笑;就跟他们把《卷耳》说成是后妃之志一样荒诞不稽。
当然,在诗词里探求微言大义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要提高文体地位。华夏古代文体中,古文地位最高,因“文以载道”,不朽的文章都要有不灭的大道理才行。而诗歌重在抒发个人情感志趣,地位次之。
所以古人要抬高诗歌(包括后来的词)的地位,总要拿诗词的情感、内容附会当时的政治,明明诗歌本身语义自足,无需外求,索引派却总要牵引时事,不把诗人说成忧国忧民决不甘心。
相反,主张“夫妻说”的只需在诗歌自身的语境中寻求解释。最早提出此说的是曹魏王肃。王肃看到郑玄笺注与毛亨传义时有异同,就作了《毛亨诗注》、《毛亨诗问难》诸书,以申毛难郑。
他认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言国人室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以俱老。”把这句诗看成是从军者与妻子诀别之词。后来这个解释逐渐被认可,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加以推演,他说:“盖征人别室妇之词,恐战死不能归,故次章(即第二章)曰:‘不我以归,忧心有忡。’‘死生’此章溯成婚之时,同室同穴,盟言在耳。然而生离死别,道远年深,行者不保归其家,居者未必安于室,盟誓旦旦,或且如镂空画水(在空气中雕刻,在水上画画,比喻一场虚空)。
故末章曰:‘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但是王肃对于“契阔“的解释并不惬当,黄生《义府》说:“‘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偕老’即偕死,此初时之‘成说’;今日从军,有‘阔’而已,‘契’无日也,有‘死’而已,‘生’无日也。”所以死生契阔也就是死生合离。这样,“契阔”与“死生”相对,第五章“于嗟阔兮”“于嗟洵兮“的“阔”、“洵”,又紧承本章“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就是信守的意思,承本章“成说”。两章互相紧扣,上下照应。
综合他们的解释,最后两章翻译过来就是:“‘一同生死不分离’,这是我们早已立下的约定。离别的时候我握住你的手,‘与你相守到老’。哀叹你我如今离得这么远,我恐怕不能活着回去了。哀叹你我如今离得这么远,我们恐怕不能信守当初的誓言。”
两种说法哪个更合理,一目了然吧。
待千雪说完,林阳此时整个人傻愣住。
原本还在想千雪是不是杠精,但现在来看,他是真的被自己的学霸女友给击败了。
但是林阳有些疑惑,千雪一个高中生,为何懂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