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护送圣旨前来的,是沈筝的老熟人。
“梳子公公?”
沈筝还没迈下台阶,小梳子便踢着小碎步跑了过来,行礼:“奴才见过沈大人,见过伯爷。”
“梳子公公不必多礼。”沈筝将他扶起,看着那一眼望不到尽头的仪仗队,微惑:“梳子公公,这是......?”
莫非真如县民们猜测那般,是天子给她的灭蝗奖励?
有点好奇。
小梳子从羽林军手中接过圣旨,朝她一笑道:“圣旨到——”
“跪!跪!”
县民们反应比沈筝还快:“快跪,别耽误时间!”
跪好后,他们还不忘提醒孟家人:“喂!那边的!没听到要读圣旨了吗?磨叽什么,赶紧跪好!”
孟其卓猛地回神,看着那封明黄圣旨,他心底一阵窃喜。
今日果然来对了。
皇权当前,沈筝岂有不认祖归宗之理?
真是老天爷都在帮他。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有六部协理、柳阳知府、同安县令沈筝临危不乱,亲携百姓灭遮天蝗灾,护我大周国本......”
果然是灭蝗的赏赐。
沈筝心头有数了。
据她估计,自己刚升任柳阳知府不久,近一两年内,可能都无法再升迁。
此次的奖励,应当会以财物为主、田地为辅。
虽说没啥新意,但也好歹是天子的一番心意。
领了,领了!
她悄悄抬了抬眼皮,却见小梳子突然激动起来。
只听他念道:“今,朕破祖制,开先例——”
沈筝闻言微愣。
天子赏给臣子金银田宅,何须“破祖制、开先例”?
不对!
周遭愈发安静,小梳子的声音,却越来越激动:“特封沈筝,为正三品护国侯!赐银印青绶,食柳阳府邑五百户,世袭罔替;赐,紫袍玉带,皇城骑行之权;赏,黄金千两,白银万两,柳阳府良田百亩......钦此——”
最后两个字落下,周遭陷入死一般的安静,连风都好似停了。
沈筝还维持着叩首的姿势,眼底写满不可置信。
正三品铁帽子侯......
有权、有势、有面子、有传承。
本以为的金银田宅,不过是这泼天富贵里最不起眼的点缀。
“恭喜沈侯,贺喜沈侯!”
小梳子的贺喜声传来,是那么的不真实。
“沈侯,接旨吧?”
沈筝都不知自己是如何站起来的,只知道圣旨入手沉甸甸的,明黄色又晃眼得很。
“伯爷......”她突然想起了一旁的余时章。
她为侯,余时章为伯,往后......
“好样的!”余时章眼底满是欣慰,连半点不悦之色都没有。
他是那么地为沈筝骄傲:“你功绩卓然,早该进爵,陛下圣明!余时章,见过——”
“别!别!别!”沈筝抬手惊呼。
小梳子眼疾手快,立刻掏出下一封圣旨:“圣旨到——”
“啊?!”县民们脑子已经懵成了浆糊,刚刚互相搀扶着爬起来,闻言又跪了下去。
“什么情况?圣旨又到了?”
“刚才不都念过了吗?”
“咋回事?刚才那个,是咱大人的封侯圣旨没错吧?”
“没错呀!咱大人已经是正三品护国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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