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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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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看不清的浑浊双眼无神的看着继欢的方向,阿爷说什么也不肯喝粥。

“阿爷,怎么不喝啊?”继欢若无其事的喝了一勺加了自己血的粥。

“不喝!不喝!我就是不喝。”今天的阿爷却犯了牛脾气,无论继欢怎么劝就是不吃饭。最后继欢也“生气”了,腾地站起来,他直接解开了左手腕上的绷带递到了阿爷面前。

“不喝粥的话,就直接喝这个吧。”一道平直的伤口绽放在继欢的左腕上,很新鲜,还没收拢口,就在继欢扯掉绷带的功夫,又有一丝殷虹的血液淌出来。

浓郁的,新鲜的……血液的味道。

爷爷想往后缩,继欢却完全不给他这个机会,径直把自己的手腕贴到老人的唇边,继欢硬是强迫阿爷喝了自己的血。

“好喝吗?”末了,他居然还像往常每次做了新菜让阿爷尝味道的时候那样,询问阿爷好吃不好吃了。

“小花……太好吃了!”阿爷哭着道。

继欢:……

这一切都被阿爷怀里的黑蛋看在眼里,他现在大了一点,开始喜欢模仿大人了。

黑蛋最喜欢模仿的人就是舅舅啦。

于是黑蛋也伸出小爪子,扯着爷爷的胡子让他低下头来,阿爷被他的举动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好容易弄明白他的意思、在那细细的小爪子上舔了两口之后,阿爷彻底痛哭流涕了:

“黑蛋也好吃!比舅舅还好吃……”

然后黑蛋就咻咻的笑了。

收拾好饭桌,继欢就拎着书包上学去了,阿爷抱着“很好吃”的黑蛋一同送他出门。

这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看着懵懂着一张脸、被爷爷捏着小爪子向自己挥别的黑蛋时,继欢这样告诉自己。

然后他就快步向公交车跑去了。

“早上好!”今天早上开车的公车司机居然是那天晚上遇到的那一名,想到那天晚上他对自己的劝说,继欢难得主动朝人打了招呼。

“早上好。”穿着破洞t恤的司机师傅懒洋洋打量了继欢一遍,看他现在心情很不错的样子,于是开口问道:“那天晚上回去被揍了吗?”

那天之后,由于两人的时间安排并不一样,他们已经好几日没见了。

“没有,阿爷才不会揍我。”继欢难得露出了一点少年人的模样,有点得意的说。

从小到大,阿爷从来没有打过继欢,因为“小花儿总是很乖呀!”,反倒是姐姐小黑,成天上房揭瓦,什么淘气事都想尝试看看,从小没少挨爷爷的鸡毛掸子,弄得爷爷后来一直觉得孙子的小名起反了,叫了男孩小名的小黑比男孩子还淘气,而叫了女孩小名的继欢则像女娃娃一样乖巧,每天黏在阿爷身边,哪里也不去。

阿爷最疼小花啦!

“嗯,看来你们是说开了,说开了就好,都是一家人,只要好好说,有什么过不去的呢?”不明事情真相的司机老气横秋的感慨道。

继欢也点点头,嘴角微扬:“嗯,都是一家人,什么都会过去的。”

知晓了阿爷的真实身份,继欢非但没有恐惧疏远,相反,他过日子的态度更加认真了。

阿瑾今天带来的是紫笋茶,不过今天泡茶的却不是他而是继欢。之前看过几次,继欢已经大致学会如何泡茶了。

而在继欢泡茶的功夫,阿瑾手里拿着一个作业本,那是继欢的作业本,如今继欢偶尔有实在难以自行解决的问题时,就会向阿瑾求助。

不过他也不是白白求助,他会给阿瑾带一些外面的礼物。送礼自然要送的投其所好,不过迄今为止,关于阿瑾的爱好他只知道“喝茶”这一项,不过好茶是需要门路才买得到的,他不认为自己可以买得到比阿瑾带过来那些更好地茶,于是只能另辟蹊径。

在王小川的建议下,继欢开始给阿瑾送cd。

都是时下流行艺人的cd,按照王小川的说法,大部分都喜欢听歌,虽然喜欢听谁的歌儿不一定,不过送多了,总有他喜欢的。

继欢认同了王小川这个说法,也是,就连从不关心流行的自己,也有喜欢的流行歌手呢,比如宋x英,她的歌儿真不错听呢!

王小川:喂……那是几十年前的流行歌手了。

于是阿瑾便接二连三收到继欢送的cd了,不过他也不是每次都送cd,他也会送其他的东西,都不算值钱,但是都是如今年轻人之间流行的东西,考虑到阿瑾“疑似大学毕业”的身份,他还和王小川揣摩过一番大学毕业生的爱好,于是阿瑾收到的东西就更加驳杂了。

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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