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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 第三十五片龙鳞(十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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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是这么想,他还是得乖乖写作业……

全家现在最无忧无虑的就属玲珑。

新一周去上学,周一下午,不出意外地司机又来晚了,她跟往常一样被班主任送到传达室的大爷那儿,趴在桌上把作业写完塞进书包,就跟大爷一起看动画片。

家里刚买电视那会儿她还有兴趣,后来也就是无聊的时候看看,大爷的炉子上烧着水,玲珑坐在小马扎上托腮。看了下时间,已经放学快半小时了。

她等过最晚的一次是一小时,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出现。

跟大爷说了声,玲珑准备把写完作业的书包再送回教室去,她是班里的学习委员,老师给了她一把钥匙。

这会才十月中旬,天黑的不是很快,还有很多班级打扫卫生的小朋友没回家,操场上拎着个大扫把在那转圈跳着玩儿。玲珑把书包塞回课桌后,就听到楼道里似乎有人在说话。

“……哈哈哈你们看到没有,他在地上爬耶!”

“喂,小哑巴,你是不是真不会说话啊?”

“我们赶紧走,一会儿被人发现了咋办!”

“怕啥,他亲妈都不要他,谁管他啊!”

“听说你是个杂种,你妈是个破鞋,是不是真的啊?”

“哇啊啊啊妖怪啊——”

然后就是一连串小孩连滚带爬从玲珑面前经过,应该是太害怕了,还摔了好几跤。玲珑站在原地看着他们跑远,好奇地朝里面看。一楼楼梯下面有个不大不小的空间,一般只有在大扫除的时候才会有人过来,但现在里面蜷缩着一个黑不溜秋的物体。

……应该是人类?

玲珑脚上的小皮鞋在地上发出轻轻的声响,她觉得很有趣,不是在欺负人吗?怎么突然喊了一声妖怪就都吓跑了?他们看到什么了?

“喂。”

她用小脚踢了踢那坨物体。

对方没动静。

玲珑又踢了踢。

这回对方猛地抬起头,玲珑眨了眨眼睛,发出一声咦。

她蹲下来仔细打量,这是个小男孩,跟常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很瘦、非常瘦,瘦的像是一个骷髅架子,除此之外就是他的眼睛,比普通人类更黑,最神奇的是他的瞳孔居然是竖瞳!

就像是蛇一样。

怪不得那群小孩给吓跑了。

不过他的头发很长,遮住了脸,遍体鳞伤,穿着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衣服,袖子只有一边,头发油腻腻,整个人都又脏又臭。玲珑注意到他身上那些裂开的伤口有些已经化脓了,散发着异味,喘气声也不大,好像下一秒就会死掉。

她蹲在原地看了好久,这小孩凶了她一下就没力气继续趴着好久没动,玲珑捡起地上不知哪个班级掉的大扫把的细枝条,轻轻戳了戳,他还是没动。

小巧的鼻子抽了抽,是个本质上很干净的灵魂,但却在逐渐被染上黑色。

“妞妞?妞妞!”

“爹!”听到陆爱民的声音,玲珑立刻站起来,“我在这里!”

没什么人了,她的声音挺大,小孩却还是趴着不动,陆爱民循声跑来,一把将她捞到怀里:“坏丫头,怎么到处乱跑?你杨大爷说你送书包回教室,怎么送了这么久?”

玲珑蹭了蹭她爹的脸,指向楼道里:“爹,那里有个人。”

陆爱民一头雾水:“有人咋了?”

“有点可怜。”她说。

陆爱民抱着她进去一看,也吓了一跳,整个陆家上上下下都是好人,可玲珑看上的不是别的,是那小孩的灵魂。明明是干净的,却即将被黑色侵占,她觉得不好。

干净的灵魂多珍贵呀!

与其变成黑色,不如拿来让她吞噬掉呢!

陆爱民哄她:“乖妞下来自己走好不好?”

“好。”

陆爱民亲亲懂事的闺女,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来,试着走近把那小孩包起来,谁知一靠近对方就警觉地抬起脸对他龇牙,还四肢撑地,颤巍巍的,一看就没什么劲儿。他皱起眉,强硬地用外套把小孩裹紧,被那双愤怒、阴森的眼睛盯着,陆爱民吓了一跳,这瞳孔……

玲珑跳起来扯他的衣摆:“爹!爹走!去医院!”

陆爱民嗯了一声,“跟紧爹。”

本来是想带闺女出去吃饭的,结果泡汤了,陆爱民到了医院,那小孩却不给人碰,好在他没什么力气,强硬地摁住,才发现他身上的脏衣服都跟化脓的伤口长在了一起,剪掉的时候却不见他哭,跟个小狼崽一样挣扎嚎叫,也不会说话。

陈香兰跟陆婆子本来是等着一起去吃饭的,听说他们去医院,也都过来了,一到医院陈香兰就把闺女搂怀里,“吓死我跟娘了,还以为妞妞病了。”

真是虚惊一场。

陆爱民夸赞:“咱乖妞真是个善良的好孩子。”

把玲珑如何发现小孩,又如何要他送小孩来医院的事说了一遍,听得玲珑嘴角微抽,她才不是那样的好人,她明明是觊觎这小孩的灵魂!

她在人类世界待的时间不算短了,见过的人类灵魂更是数不胜数,自然知道干净的灵魂有多么珍贵。大多数普通人的灵魂都是透明的,只有极少极少一部分人才拥有干净的灵魂。

可越是干净,越容易被黑暗侵蚀。

她看了一眼病房,陈香兰抱着她过去,小孩被打了镇定剂这会儿已经睡了,光是看一眼,心软的陈香兰眼圈就红了:“这孩子咋这么惨呢……他家里大人呢?”

玲珑眨巴眨巴眼,就看到她爹撇了下嘴:“有大人还不如没有。”

他本来不知道里头那娃是谁,可听闺女说对方的眼睛跟蛇一样,立刻就知道了。

那孩子是个私生子,他亲娘本来是个大学生,被大城市的繁华迷花了眼,当了人家有钱人的情妇,谁知道拼死拼活生了个儿子居然长了双竖瞳,就被有钱人给抛弃了,然后人就疯了,疯了几年死了,孩子就被送了回来自生自灭。

孩子姥姥姥爷不愿意要,舅舅小姨也不管,就把他丢在县政府门口,还是陆爱民派人把他送到福利院的。

福利院就贴着玲珑的学校,不知道小孩是怎么进去的。

从他出生起就没人管他,现在走路还是四肢着地走,也不会说话,凶得要命,跟个狗崽子一样,谁见了都怕。

陆婆子听完眉头蹙的死紧:“这不是造孽吗?长啥样,那能是娃的错吗?”

陈香兰也说:“他们家大人真不是个东西!”

玲珑从娘怀里挣脱下来,跑到病房门口,巴在窗户上往里面看,水灵灵的眼睛不仅看着床上昏睡的小孩,还看着他的未来。

真是……有趣。

谁能相信如今这个躺在床上爬不起来,浑身伤口流脓连话都不会说,野兽一样的小孩,以后会成为戴着金丝边眼镜风度翩翩的外科医生呢?

只不过,是会拿着手术刀要人命的那种医生。

她松开巴着窗户的手,跑到爹娘奶面前,指着病房的门说:“我喜欢他,我想要他!”

大人们目瞪口呆,陆爱民甚至掏了掏耳朵:“乖妞说啥?”

“我想要他!”她又重复了一遍,开始撒娇,“好不好嘛!好不好嘛!乖妞想要个弟弟!”

她出生后不久国家就开始计划生育,陆爱民托人问了,知道上环对女人伤害很大,就趁陈香兰不注意跑医院自己做了结扎,直把陈香兰气得半个月没理他。

所以玲珑肯定是不可能有弟弟了。

以他们家的条件再养个娃肯定不是问题,可问题是——谁有工夫教育啊?最重要的是,那娃适合被领养吗?家里大人是没时间一点点去带他长大的,他们不可能再像养玲珑那样去养另外一个孩子。

玲珑自告奋勇道:“我养我养!”

不就是养个孩子,能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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