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老人家对这件外衫很是喜欢,小溪的心中也十分高兴。
“那好吧。”孙举人觉得小溪说得有道理,不试一下,确实不知道是否合适,于是点头答应了,然后拿着衣衫径直走向了厢房。
“丫头,这长衫也太合适了,简直就像是专门为我量身定做一般。”
”孙举人那充满喜悦和兴奋的声音,如同一阵清风般飘进院子里,传入庭院中主仆二人耳畔。
“夫人,真是难以置信,原来老爷子竟然还有如此孩子气的时候。”
桃红不禁感叹道。她早已从小溪口中得知了老人坎坷的身世,内心充满了同情。
然而,这却是她第一次目睹孙举人如此幼稚的一面。
“他或许是被压抑了太久,今日的老人家可谓是满心欢喜。
试想,任谁每天面对着空落落的房间,久而久之,也会变得沉默寡言吧,小溪暗想,老人家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变化,恐怕是因为从每日的说书中找到了自身的价值。
“丫头,你觉得如何?”说话间,孙举人已从房间走了出来。
“嗯!这件长衫于您甚是合适,尺寸恰到好处。”小溪上下打量了孙举人一番,“只是……略微宽松了些,您是否介意脱下来,让我再修改一下?”
不得不说,读书人穿上长衫,就是比寻常人更有气质,孙举人虽已至不惑之年,但那股儒雅之气,仿佛是与生俱来的。
“不必麻烦了,人老了,就喜欢穿些宽松的衣裳。”老人家倒也实诚,近两年来,他的确不喜欢穿得太紧,总觉得浑身别扭,仿佛被束缚了一般。
就连桃红都夸赞,这件衣衫穿在老人家身上,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气质。
因担心弄脏新衣,老人家很快回厢房换上了旧衣,随即提出告辞。
后院皆是女眷,他不便多留,亲了亲两个孩子,便匆匆回到了前面的铺子。
孙举人离开后,小溪便带着两个孩子进屋吃饭。饭桌上,小溪看着两个孩子,心里想着孙举人说的话。
“读书识字,才能通晓更多的人情世故。”
看来她的想法并没有错,她不仅下定决心要让自己的女儿读书认字,更是立志,要将其培养成一个在各方面都极其出色的女子。
既要拥有大家闺秀的那份沉稳气度,又得具备乡野农妇那节俭勤劳、操持家务的美好品德。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年那个年幼懵懂的小女孩已然出落得亭亭玉立。
但长大成人之后的婉凝却并未如母亲所愿,成长为一个符合传统标准的大家闺秀,甚至可以说是毫无半点儿淑女该有的样子。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婉凝虽然生性活泼好动且不甘于安守本分,但却完美地继承了其父母双亲的机智聪慧,将家中生意经营得风生水起,当然这些都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