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诗诗打趣道:“你不会像叔叔上次一样,唱我不做大哥好多年吧?”
林介笑着摆摆手:“怎么可能,不可能的!”
“介哥你唱什么?我帮你切换出来。”赵言笑嘻嘻的说道。
“火红的萨日朗。”林介笑眯眯的说道。
听到林介的话,陆诗诗眼睛一亮:“对了,是你在我恋里面抱着吉他唱的那首歌吧?我觉得挺好听的。”
林介笑着点点头。
有一期我恋的节目,是大家晚上聚在一起在院子里乘凉,每个人都要表现一下才艺。
林介就是抱着吉他唱的这首歌。
都说音符带火了很多首歌,可只要仔细看看就会发现,能够真正存留下来的都是那些年的经典老歌,口水歌的热度只是暂时的。
只是现在很多音乐人通过翻唱,把这些歌给唱火了……罗锦就是其中的一个。
这是一件好事,至少能够通过翻唱的形式让现在的年轻人还记得以前的那些老歌。
“介哥,选哪个版本?”
“吉他版本。”
“OK,已经给你调好了。”
林介比了个OK手势,然后拿上话筒,在大家期待的目光下跟着伴奏轻轻晃动着身子,一副随性潇洒的模样。
这首歌就是要唱的洒脱自由一点。
林介的嗓音很干脆,同时也富有磁性,还带着一股子洒脱劲。
“草原最美的花,火红的萨日朗……”
大家一边听着,一边感慨,果然还是老歌经典啊。
老歌的经典之处就在于不论什么时候唱都不会觉得过时。
只需要现在翻唱音乐人按照现在年轻人喜欢的形式开唱就没有问题。
“林介唱歌确实挺好听的,”陆诗诗眼神微微有些讶异的看着林介,然后扭头问叶沫:“沫沫,他这是经过专业培训吗?”
叶沫微笑着,俏脸上闪过一丝得意:“也有学过一会,不过没有学太久。”
老公唱歌好听,展现才能,她做老婆的能不高兴吗?
“天才啊。”陆诗诗也很识相的夸赞道。
不过这也并不是一味地恭维,而是林介确实唱的比普通人好太多了。
也不知道林介这些年经历了什么,怎么现在看到他觉得他什么都会……大家都只看到了林介的“全能”,可陆诗诗总觉得林介一定付出了许多汗水。
“林介出身于普通家庭,其实这挺好的,这让他不会觉得有些事情很艰难,就像是大部分人觉得学这学那很繁琐,很枯燥无味,但是他会保持着平常的心态去学习接受。”叶沫深深地看了林介一眼:“我是这样过来的,所以我知道学这学那是很烦的,尤其是林介并没有喜欢这些。”
陆诗诗颇为认同,一脸赞成:“真的,我要是林介,我老婆家里这么有钱,还要我学这学那,做这做那,还要那么拼命,我一定会觉得心态爆炸。”
“是啊,所以林介真的很辛苦的,”叶沫忍不住笑出了声:“不过也要幸亏林介没有那些成名以后的人的坏脾气吧,他一直都觉得做艺人这件事,需要的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