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天色已经逐渐的黑下来。
距离吐蕃大营不远,有一座秃山。
没错,确实是座秃山,整座山上光秃秃的,除了碎石以外,什么都没有。
此时此刻,牧尘率领五千金甲军,正驻扎在这里。
杀意之浓烈,让周围的毒蛇和毒虫,都不敢轻易的靠近。
在牧尘的身边,秦怀玉和程处默二人,脸色全都显得有几分不好看。
倒不是说,他们害怕等下所要面对的十万吐蕃大军。
而是自从牧尘答应,让干布达率领一万吐蕃将士,回归吐蕃军营那一刻起。
他们的心里,就一直都没有安生过。
那可是一万吐蕃士兵啊,相当于现在唐军的四分之一。
若那干布达当真以这个幌子,逃回到吐蕃的大营之中,成为那十万大军的一部分。
这对于唐军来说,无异于又增加一个不小的阻碍。
牧尘坐在一旁的大石头上,拿出他的霸王戟,轻轻擦拭着。
“我说牧兄,这都什么时辰了,你竟然还有闲心在这里静等?我们不是和干布达约定好,只要天黑就得动手吗?如今天色已暗,为何吐蕃大营里,迟迟都不见动静?莫非是那干布达反悔不成?”程处默皱着眉头说道。
漫说是他,就连秦怀玉现在都有些要沉不住气了。
听见这话,牧尘却笑着抬起头来,目光落在程处默和秦怀玉的身上。
笑着说道:“那依处默兄之见,不在这里等着,又当如何?”
“这个......”程处默哑口无言。
对呀,现在不在这里等着,还能怎么办?
总不能直接带着五千金甲军,向着吐蕃大营冲杀过去吧?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和以卵击石有什么区别?
就算这五千金甲军的战力在强悍,可又怎能撼动那十万吐蕃大军?
恐怕到时候,一人一口吐沫,都能将这五千金甲军,给活活的淹死。
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人,互相的对视一眼,谁都说不出什么来了。
牧尘笑着重新低下头来,说道:“处默兄,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本侯既然敢让那干布达回去,心里自然就有所打算,不必太过担心,嗯,对了,我那马袋里,还装着不少的地瓜干,你们若是饿的话,可以先吃一点,垫一点肚子!”
“地瓜干?我那里也有,你们等着!”
程处默转过身去,就奔着他那匹战马跑过去。
不多时,当他在回来的时候,只见手里拎着一个巨大的口袋。
而他将口袋扔在地上以后,里面却是满满的地瓜干。
粗略估计一下,这些地瓜干的重量,少说也要有个五六十斤。
看见这一幕,牧尘和秦怀玉一阵的无语。
要知道,程处默身上穿着明光铠,这东西本来就笨拙沉重,加上他这大体格子,那匹战马能够负重驮着他,就算是勉强。
现在又带着这么多的地瓜干,牧尘在心里也是默默佩服。
虽然不知道程处默那匹战马是什么来头,可见也非同小可。
就那惊人的负重能力,就不是一般的战马,可以相比的。
而这些地瓜干,也是牧尘担心行军打仗时,总有不能生活烤煮的时候。
所以就命人将这些煮熟的地瓜切开,放在屋顶上暴晒。
三两天以后,将里面的水分全部都给蒸发,这才带在身上,方便食用。
这本来就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只是在关键的时候,用来勉强充饥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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