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思翎的大学三年,就这样维持着畸形的平衡,平静度过。
周一到周五,她是所有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校花,高冷、勤奋、优秀、富有。她只和几个玩得好的女生,形影不离,任何男生的追求,都会被她无情拒绝。但大家也都能接受,觉得她一看将来就是要嫁给门当户对年轻有为的富二代,不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可以肖想的。
到了周末,她就必须回到罗红民在市区的家,做他的隐秘情人。
这时候的向思翎长大了,称得上是一个女人了。她开始注意到罗红民的眼神:炽烈、痴迷,有时候还夹杂着一丝痛苦和幽怨。她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什么。
她对他的态度,也渐渐有了变化:在收到礼物时,她不再冷若冰霜,而是会蚊子般低声说一句“谢谢”,这足以令罗红民眉眼一亮;在床上时,她依然不会逢迎,但结束后,偶尔她会把手放在他的胸口;她在家中也开始有了笑颜,会在饭桌上,提起一两件学校的趣事……罗红民的眼神越来越专注,出手也越来越大方,几乎对她予取予求。
就在罗红民以为,向思翎终于接受现实,愿意接纳他,并且开始产生情感时,她执行了第二次逃离。
这次,她的计划比以前周密多了。她积攒了足够多的钱,买通同学、老师,就业招生办的工作人员,和远在东北的一家企业,签订三方合同。那只是家普通的民营企业,稳定性和待遇都一般。但是向思翎义无反顾。她成功购得机票,跑去东北,办好了入职手续,甚至还火速租好了一套小公寓。
新的住址,她没有告诉任何人。
可在十天后,罗红民和李美玲,带着两个保镖,还是出现在她的新家门口。李美玲迎面就是一个巴掌,打得她头晕眼花,罗红民则颇有兴致地步入她的小窝,参观一番后,摇头:“怎么住这种地方,回湘城,我给你买套江景大平层,写你的名字。”
李美玲以母亲的名义,去公司闹了一番,拿回来解约合同。向思翎气得发疯,要去报警,鱼死网破。罗红民却让李美玲先回酒店,心平气和地劝她。
他说,你现在还闹什么?咱们都好这么多年了,两情相悦的证据,视频,照片,转账消费记录,我有一大把,吃我的用我的大学都是我供的,谁信?你要是第一次被我上的时候,血性一点,不顾一切去报警,说不定我就在牢里了,可惜你没有,现在可没有后悔药吃。
就算你闹出来,我最多被人说一句道德败坏,能让我少赚一分钱?可你不一样。你还想有同学,朋友,工作吗?我知道你舍不得这一切。跟我回湘城,进家里公司,一进去就让你当部门经理,谁都越不过你去。只要你踏踏实实跟我,我没有亲生子女,今后一切都是你的。
说真的,向思翎,我对你已经够可以了。谁对自己女人,这么耐心,你都跑几回了,我也没把你怎么样。我还在你身上花这么多钱,这个世界上,哪个男人会像我对你这么好?
向思翎的第二次逃离,依然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