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这小姑娘吓得花容失色,而那个于谦正拿着马鞭一脸坏笑,李牧只好一把将秋雨护在身后道:“于大人!”
“既然大人坚持,那么下官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今晚就让秋雨姑娘陪下官过夜吧。”
虽然李牧很怀疑眼前这个于谦究竟有什么目的,但此刻他也不得不答应于谦的“好意”了。
而于谦见状,则立马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收起马鞭道:“哈哈哈哈!你看,我就说嘛!秋雨生得如此水亮,李大人怎会拒绝呢?”
大夏虽然不是奴隶制,但却有着堪比奴隶制度的一项法律。
放眼整个京师,拥有人丁百万,但这百万人口中,却还有着不下十万的奴隶。
这些奴隶或为异邦俘虏,或为罪臣之后,甚至还有不少是被忽悠着签了卖身契的普通百姓。
并且大夏的奴隶是没有任何权利的,他/她们的命运时刻掌握在主人的手中,主人就是要他们去死,他们也不能有半句怨言!
有些运气好的家奴可能会遇到好主人,这些好主人往往在临死前也会给予家奴自由身,还会给家奴一笔钱。
但如果遇到于谦这样的主人,那可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不瞒李大人说,某在秋雨身上可是没少花钱。”
“秋雨三岁便被某花费五十贯从青楼买了回来,某还允许她与小女一同学习琴棋书画,吃穿用度都与小女一同。”
“谁家的主人能对家奴这么好?哼!可这小贱人竟不懂得回报,害得李大人被洒了一身的酒水!”
说到这,于谦又怒视了一眼秋雨,吓得小姑娘连忙跪在地上,低着头一言不发。
而程大壮这小子心还真是够大的,从始至终他都在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仿佛刚刚发生的事情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
天黑之后,李牧在府上下人的引领下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一旁的程大壮则一脸坏笑地盯着李牧身旁的秋雨。
“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啊?”
李牧见程大壮直勾勾的盯着秋雨姑娘,没好气地来了这么一句。
程大壮闻言,则一脸委屈道:“大人好福气啊!”
程大壮丝毫不掩饰地说道:“这小娘们可比那胡姬楼的胡姬都要招人稀罕啊!真不知道那姓于的平日里都给这姑娘吃啥。”
“看着大屁股!一看就能生儿子!”
走在前面的秋雨脸色通红,但却敢怒不敢言。
李牧则推了一把程大壮道:“去去去!胡说什么呢?人家还是小姑娘呢!”
“十五岁不小啦!俺和俺老婆成亲的时候,俺老婆才十四!”
这个时代的人结婚都早,特别是女娃。
基本上来了初潮就得准备准备嫁人了。
但事实上,不论是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说,还是从道德的角度上来说,十四五岁就成婚对女性真的没有半点好处。
回到房间后,秋雨便立即开始伺候李牧入睡。
她先是端了一盆洗脚水,帮李牧脱下了鞋子道:“奴婢为大人洗脚吧!”
这李牧倒是没拒绝。
毕竟李牧也不是什么圣母,秋雨本就是家奴,就算抛开家奴的身份,那也是个侍女,伺候主人的贵客没什么不妥的。
洗完脚后,李牧正准备躺床上休息,秋雨却在倒完洗脚水后又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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