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德,有些人天生就是要搞事情。不管在哪,也不管身处各种境地,就是能忽悠吃瓜群众跟他晃悠。
比如东汉末年的刘大耳,他原本就是一流落江湖混吃等死,上不了台面的小罗罗。
一般跑江湖的都以做不入流的商人感到羞耻,可是刘大耳呢?人家直接开始做买卖,还是最小的生意——草鞋,草席。
都已经黄土埋半截的人了,还混成这逼样,照理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是人家脸皮奇厚,到处以皇室宗亲自居。
对于这种话,世人也只是充当吃瓜群众。毕竟皇帝老子都不鸟你,你说你是皇帝的叔叔你就是啊。
可是人家刘大耳有一优势,就是胜不骄败不馁。当然,只有后者,前者他活了半辈子也没尝过那滋味。
大半辈子碌碌无为的刘大耳,在锲而不舍的坚持下,终于遇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贵人——张三爷。
当时的飞哥可是当地有名的土财主,街面上有店面房,还有自己的公司——猪肉摊作坊,是当地有名的民营企业家。
家里还有别墅,面积极大,别墅后面有几亩地的桃树林。
照理像张三爷这样的土财主和浪迹江湖饥一顿饱一顿的刘大耳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
可是张三爷也有自己的苦衷,他自己已经把祖宗的基业经营的有声有色。可是再想更进一步,总是不得其法。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企业的发展到了瓶颈期。
这时,刘大耳出现了。
一心想有所突破的张三爷在刘大耳三言两语的鼓吹下,立马决定入伙。
从这就能看出张三爷脑子不好使,你入伙就入伙呗,你怎么能把自己的家底都拿出来?把公司给关了,别墅给卖了,全心全意的跟着刘大耳创业。
刚认识还没一会就掏心掏肺破釜沉舟,这特么不是憨子行径吗?
瞧瞧现在的企业家,人家那公司上市归上市,自己家里归家里。就算公司亏的连裤衩都不剩,人家家里的老婆孩子照样吃香的喝辣的。
其实当时刘大耳和张三爷都互相觉得对方是傻子。
张三爷觉得对方是高贵的皇叔,竟然肯和自己拜把子,这绝对是重义气的好大哥,当然也有点傻。
刘大耳看到张三爷把祖宅都给卖了,跟着自己闯荡江湖,立马就知道这厮脑子不好使。
后来虽然创业成功,可是张三爷也落得个惨死于无名小卒手中的下场。
如果他能老老实实的在家经营自己的祖业,不愁吃喝不说,说不定还能长命百岁。
像刘大耳这样的人,那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百年难得一遇。
在小瑜的印象中,也只有后面的公明哥哥能与之一拼。
公明哥哥更牛逼,他遇到黑旋风时,就是个囚犯。
当时的黑旋风是狱卒,虽然官职不大,可那也是吃皇粮的人,属于是端着朝廷的铁饭碗。
被公明哥哥一通的忽悠,那厮竟然能提着两把宣花大斧去劫法场。不仅断送了世人梦寐以求的铁饭碗不说,还招惹了一身的人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