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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必杀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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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公叔痤闻此言吃了一惊。

他固然知道俱酒在韩国的一系列作为,但大家公认,吴起乃当世兵家巅峰,大小七十余战无败绩,岂是俱酒这种仅仅打过几场胜仗的人可以比拟的?

而卫鞅对俱酒在兵家方面的造诣评价如此之高,是公叔痤没有想到的。

“卫鞅,何出此言?”

“吴将军将兵,重在治,故其治下魏武卒天下罕逢敌手;而端氏君所率之兵,不过普通韩军,然而能屡战屡胜者,重在谋也。”

卫鞅这番分析相当到位,吴起练兵的手段非常高明,他打的仗都是魏武卒凭借过硬实力硬啃下来的。

而端氏君俱酒打的几仗,所率领的不过是韩国普通的军队,没有经过魏武卒般严格的挑选与魔鬼般的训练,能够取得胜利,重在谋略。

说白了,俱酒只不过是将战争双方的信息不对等用到了极致。

卫鞅继续道:“况十三岁领兵,古所未闻。强如吴将军者,同龄之时,其在何处?”

卫鞅着重从年龄的角度进行了一番分析。吴起十三岁时还在卫国和村里人打架呢!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不仅要领兵出征,还要精心谋划,而且还能取得连续胜利,这几乎匪夷所思。

更何况战争的血腥与残酷,对人的心理也会造成极大的压力,这根本不是普通十三岁孩子可以直面的东西。

但端氏君可以!

卫鞅继续道:“况天下皆谤吴将军杀妻求将之事,以其寡恩淡薄而不齿。而端氏君少年英才,未尝闻有不义之举,品行高洁,自是天然优势。故鞅有此言,相国勿怪!”

确实,吴起“杀妻求将”这件事,尽管雾里看花,不甚了了,但当时的主流舆论界对吴起颇有非言。

究竟是吴起真的为了功名而杀妻?还是吴妻为了成全丈夫而自杀,均无定论。

当年吴起奔魏时,文侯曾问李克曰:“吴起何如人哉?”李克曰:“起贪而好色,然用兵司马穰苴不能过也。”从李克的评价中,可以看出当时吴起的个人形象并不好,这更不能与刚刚出道的俱酒相比较了。

其实除了杀妻求将,吴起还有两大污点:

污点一是年轻时,“家累千金”的吴起为谋求官职,四处游走,可是花光了家中的钱财却未能达到目的,因此而遭到乡人的讥笑。他一气之下竟然杀了其中的三十多人。

这心胸,确实有点不怎么宽。

污点二是:来到鲁国,吴起拜曾子为师。期间他的母亲在卫国去世,他作为儿子却没有回家奔丧。从儒家的思想来看,这是典型的不孝,曾子为此跟他绝交。

再加上“杀妻求将”,吴起这三大污点不仅在战国当时对其造成了相当消极的影响,甚至2000多年来,围绕着吴起的这些争论从来都没有停过,后世仍是键盘侠们在网上互扔砖头的重要话题。

所以卫鞅才有如此评价!尽管这是年少的卫鞅尚不成熟的一家之言,在对待吴起这种军神级别的人物来说,或许有失偏颇,但不得不承认,少年的卫鞅有其独到之处,有其过人眼光。

公叔痤点了点头,又问卫鞅:“卫鞅,汝看此子能为魏所用乎?”这话相当含蓄,为魏所用是假,为我公叔痤所用才是目的啊!

卫鞅思虑良久方才言道:“端氏君年少奇才,千年不遇,若能入魏,则魏有天下矣。然若不能为魏所用,必杀之,无令出境,以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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