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说两个国家的影响力有多大,主要是相比于封闭和有限开放授权,东大的全免费,毫无疑问的更加有吸引力。
当然了,口头是口头,具体结果如何还要看投票结果。
而且,即便首轮通过,推进到公开测试阶段,也不意味着事情就成了。
毕竟,测试主体是全世界的电子产品制造厂家。
说是“全世界”,但放眼全球,老美和小日子的电子业工厂,占据了绝对的主体。
如果两个国家的公司集体不参与测试,所谓的决议很大程度就被局限在了纸面上。
我们与小日子沟通过,小鬼儿表示愿意支持。但是,在“支持”的基础上加了一份愿望清单……特喵的,便没再进一步沟通。
10月8号,东大的十一人团队乘坐国航CA937航班启程飞伦敦。
落地后休息了一晚,与戴英NSB(国家标准机构)的与会团队会面。商讨会议期间的分工策略,还就组成联合标准指导团队的细节,进行了进一步交流。
这个团队的作用是,进入公开测试阶段后,服务所有参加测试的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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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两国与会团队乘坐同一航班,从希斯罗起飞前往蒙特利尔。经过了七个小时的飞行,落地后就被汇聚在蒙特利尔的各国记者一顿拍。
等一帮猜测谁主追辅的人,提着长短家伙捕捉到两国团队是混杂在一起走出机场的,立马引爆舆论,各种猜测不断。
“猜测”的点不在ISO大会,而是不出意外的话,戴英玛格丽特将于14日出发,经港岛中转后的东大京城之行……
不重要。
抵达大会召开地,费尔蒙特伊丽莎白女王酒店后不长时间,东大团队就得到了一个不算好的消息……主办方加拿大代表刚与英国佬进行了沟通,表示加方会本着独立和自主的立场行使投票权。
潜台词是:我们有自己的想法,不会跟随戴英投票。
戴英赞成的事加方不跟随,就是反对呗?
这一决定让人有点哭笑不得,因为加方的态度与提案本身无关……
1534年“新法兰西”被戴英逐步驱逐,戴英在北美建立了第一个永久殖民地。
1867 年《英属北美法案》通过,加拿大自治领成立。
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通过,加拿大获得立法、外交独。但修宪权仍在戴英议会。
1982年3月29日,戴英议会通过《加拿大法案1982》(Canada Act 1982),正式同意将宪法修改权完全移交加拿大。
4 月 17 日:伊丽莎白二世在渥太华签署《1982 年加拿大宪法法案》,宪法正式 “回归” 加拿大。
1534到1982,448年。
从四月到十月,事情才过去五个多不到六个月,正是民族自豪感极度强盛的时候。
这种背景下,理智、客观什么的不重要,迎合民众情绪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