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仔喝了一口酒,面露得意。
我菊花一紧,完犊子了。
“你们老板给多少?”
“系块。”
我懵了,我道:“我们要价就是四块。”
“不是系块,是系块。”
四驴子伸出四根手指问:“是四块吗?”
我立马伸出双手,十指张开。
林仔得意道:“对啦,就系阿狗说的,系块钱,你们卖的系古董,当然不能按银价算啦。”
我的个天,一股热血涌上天灵盖,我啥也没说,端起酒杯干了满满一杯白酒。
林仔愣了一下,立马赔了一杯。
卧槽,十块钱一克,比我的预想双倍经验还带拐弯。
十块钱一克,一公斤就是一万,妈的,两千五百万。
两千五百万,我真想把卖给王杂种的银锭买回来,也运到香港来卖。
香港果然是同胞,铁杆同胞,比他娘的大陆同胞都仗义。
林仔笑道:“我老板说你们的货很好,上次让老板赚了钱,老板说这次你们不管卖什么,全都高价收。”
我收起乱飞的思绪,认真问:“上次那批货,你们卖了多少钱?”
“老板赚了两个多亿,很高兴啦,带我们玩了好几天。”
不对,不应该是张浩,张浩是一个被体制除名的人,他没有这么多钱。
可林仔的描述,让我很难相信那不是张浩,简直一模一样。
张浩背后是谁呢?
林仔喝的很尽兴,说要带我们去潇洒一下,我不想去,我只想早点看监控,确认青铜器的买主是不是张浩。
我也不敢去,因为我们在香港没有合法的身份。
不过林仔拍着胸脯保证,有他在,一点事都没有。
林仔是地主,我们是三孙子,我们没有选择的权利。
ktv内,四驴子和林仔勾肩搭背地唱着《古惑仔》的插曲,那场景,犹如梦幻。
“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咤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乱世巨星歌词,课代表给唱一段。)
几个小姐姐随着音乐尽情摆动身体,幻想溅进现实,我再次有了撕裂感。
不过我对《古惑仔》没有那么狂热,因为许某人是在夹缝中长大的,根本没想过一手遮天。
此情此景,我更想唱一首金碟豹的名曲——《舞女泪》。
“伴舞摇呀摇,搂搂又抱抱,人格早已酒中泡......”这玩意多有劲,再不济也得唱一首《真的好想你》,那泳装大娘们在泳池边搔首弄姿也挺乐呵。
四驴子见我不怎么玩,他用话筒问:“阿狗,你能别吃果盘了吗?你他妈的怎么和孙悟空当官似的,尽他妈吃桃了,你倒是玩玩七仙女。”
“滚,给老子点首《粉红的回忆》。”
“对喽,出来玩就得乐呵。”
我觉得陪酒的小姐姐像是看傻逼一样看我,一看就是土包子。
不过,局势很快就转变了。
林仔把十万块钱拿了出来,一沓子一沓子地撒钱。
伴舞的小姐姐有的伸手抓,有的跪地上捡。
成就感,罪恶的满足感。
林仔说这是我赏的,伴舞小姐姐玩得更嗨了,感觉她们不把我带回家住几晚,都不好意思拿那么多钱。
果然,人的面子是钱给的,许某人也在纸醉金迷中迷失了自我。
卖货的事愣是被我拖到了第二天中午。
林仔让人清点了银锭,根本不用称重,直接数块数,一块一万五。
一千七百多块卖了差不多两千六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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