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衣服鞋子没穿在四人身上会让人觉得可爱,可穿在四人身上之后,透着一种诡异。
就像好死人穿着大红嫁衣一样。
更让人觉得违和恶心的是,四人明明面目狰狞,却偏偏要扮作稚童。
还露出自以为天真无邪的笑容。
这笑容在旁人眼中则是狰狞恐怖,恶心至极。
东施效颦比起四人,那真是小巫见大巫。
他们不光丑,而且还恶心。
四人行走之间,手腕上、脚踝上戴着的银镯相互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这声音初听并未感觉有什么异常,但听久了不知不觉就会心慌心悸,六神无主。
不过在场之人都泛泛之辈,自然不会受这种小把戏的影响。
阿飞初入江湖,并不认识这四人,轻声道:“他们是谁?”
魏武淡淡道:“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门下的极乐童子。”
走在最前方的黄衣童子冷冷道:“这条路现最归我们四兄弟,要想过去,就要交过路费。”
李寻欢笑着问道:“要交多少银两?”
“不用银两。”
黄衣童子冷笑道:“只要你把拿走的包袱交出来,我们就放你离开。”
李寻欢轻声道:“若我不交呢?”
绿衣童子冷笑道:“那就把命留下!”
金狮查猛笑道:“探花郎真会开玩笑。
探花郎家财万贯,奇珍异宝无数,怎么会把一个普通的包袱放在眼里?
四位别着急,我们你们引荐一下。”
“不用。”
红衣童子摆摆手,脸上挂着狰狞的笑容,朗声道:“我知道他,他是李寻欢,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
黑衣童子补充道:“我还知道,他最善吃喝嫖赌,很早就想让他带我们找乐子。”
绿意童子不屑道:“听说这家伙学问不错,中过探花郎,而且他老子,和他老子的老子都中过探花。”
红衣童子拍手道:“可惜这家伙不喜欢做官,反而喜欢做强盗。
抢了我们的包袱!”
阿飞眼中满是惊讶,他隐隐感觉李寻欢不简单,但没想到如此不简单。
怪不得他说出名,也不得见是好事。
合着,他已经名满天下,尝过成名的滋味了。
但出名是不是好事,要自己尝试过才行。
别人的体验不做数。
这就好比亿万富翁对穷光蛋说,有钱并不能使你幸福。
老子宁愿做不快乐的有钱人,也不想做快乐的穷光蛋。
虞二拐子沉声道:“这些都不算什么,探花郎真正厉害的是一手飞刀绝技。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阿飞眼中闪过一丝神采,感觉和李寻欢还挺有缘分。
飞刀与飞剑,命中注定。
也就是李寻欢不是女人,不然阿飞都动了娶他的心思。
只不过阿飞不知道,李寻欢也差点动过相同的心思。
……